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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振锋:解读"两高"报告: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司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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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家解读"两高"报告: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司法红利

3月12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鲜出炉”的“两高”报告有哪些亮点、又有哪些干货?反映出了我国司法改革的哪些特点和未来发展方向?思享者特约请三位法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冯玉军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支振锋副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崔永东教授为您详细解读。

思享者:今年两会,“两高”报告和往年一样备受关注,有人评论说,“好看到根本停不下来!”“两高”报告都开出了哪些“成绩单”?

崔永东(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研究院教授):两高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给开出了如下 “成绩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服务绿色发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开战,等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列的“成绩单”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入,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等等。以上所列之所以称之为“成绩单”,就是因其皆有具体数据为支撑,真实性不言自明。

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公正的生产线。两高报告以严谨朴实的语言展示了鲜活生动的司法正义。定纷止争、公平正义,打击犯罪、保护人权,两份报告相互呼应、相互印证,共同描绘了人民司法一年来所取得成就的三维图景和全息画像。

某种程度上说,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和社情民意“风向标”,集中体现了国家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人民群众的真实期待。从两高报告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发展是最深切的社会期待,公平是最广泛的公众需求,正义是最珍贵的价值基准;而所有这一切,主体都是人民。

思享者:在“两高”报告亮眼成绩单中,您印象最深的有哪些?

崔永东:最高人民法院的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均凸显了反腐倡廉、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主题,扎实而可观的数据反映了“两高”在这方面的可喜成绩。而法院系统的“服务绿色发展”与检察院系统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入”相互促进,以司法力量护佑绿水蓝天。山东德州法院审结了全国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被告赔偿2198万余元用于环境修复,这开了一个好头。

此外,法院系统在加强司法人权保障、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等方面的成绩也可圈可点,依法改判聂树斌案就是一例。这体现了当前司法改革的人道化取向。检察机关也在此方面努力前行,如持续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事实查明在法庭,证据认定在法庭,裁判形成在法庭,并充分发挥审判权对侦查权、审查起诉权的引导制约作用,从而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实现司法公正。

冯玉军(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人权司法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人权保障的最关键环节,也是人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党中央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确立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对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作出顶层设计,将中国人权司法保障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司法机关在这个方面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对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身权利的司法保障,二是加强对财产权利的司法保障,三是加强对诉讼权利的司法保障。

支振锋:尤其值得关注的是透明司法建设。近年来,贯彻习近平同志“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的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呼应人民群众多元需求,植根司法公开优良传统,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司法公开行稳致远,全方位、系统化公开格局已经形成,大数据、智能化智慧法院轮廓初现。基于人民司法政治优势,利用网络信息最新技术,我国司法公开工作正实现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弯道超车,并在诸多方面呈现出领先之势。检务透明度,也在稳步提升。

思享者:“两高”报告被认为是观察司法改革成效和人民期待的重要视点。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司法理论上有哪些创新之处?

冯玉军:在过去不平凡的一年里,我国司法理论不断创新。中国特色的司法理论和话语体系逐步完善,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的理念和图景日益清晰地展现出来。在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党不断创新司法和司法改革理论,提出司法权是裁判权,本质上属于中央事权,司法的价值功能是权利救济、定纷止争、制约公权,司法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根本尺度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评价标准是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统筹协调、坚持依法推进改革。相信有科学的司法理论指引,已进入最佳历史机遇期的司法改革必将大刀阔斧又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思享者: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状况如何?

冯玉军: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司法部门出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依法纠正了一批重大冤错案件,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持续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在原有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基础上,增设四个巡回法庭并全部正式办公,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让“家门口的最高法院”更加贴心、赢得民心;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逐步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知识产权法院,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高司法审理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起到重要作用。

思享者:信息化时代,您觉得我国的司法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成效如何?

冯玉军:司法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逐步深入,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深化便民利民,打造看得见的公正。最高人民法院自2016年7月1日起所有公开开庭案件都上网直播。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超过2680万份,访问量突破62亿人次,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有影响的裁判文书网。四级检察机关3662个检察院将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提供服务15.3万件次。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9万余条、法律文书158万余份、重要案件信息20万余条。新建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实现从单向宣告向双向互动转变。

思享者:各级法院“执行难”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如何看待近年来我们做出的努力?

崔永东:近年来,各级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火力全开,颇有斩获。在国家建设诚信社会的大背景下,结合各地诚信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各级法院及时推出了失信者“黑名单”制度,让“老赖”在社会上寸步难行,甚至受到司法机关的有力制裁。这对“老赖”起了很大的震慑作用,有效抑制了失信行为,“执行难”这一长期困扰法院的“老大难”问题正在逐步化解。显然,这将大大推动我国诚信社会建设的进程。(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思享者工作室何民捷曹平)

来源:海外网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