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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砥砺奋进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中国的法治建设以蹄疾步稳的姿态,迈入新的征程。
一批良法、善法密集出台,科学民主立法成果丰硕;法治政府建设路径明晰、开局稳健,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的公正、权威为更多人所感知;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遵法守法日益成为全民共同行动……全面依法治国向“深水区”迈进,动真格、出实招,老百姓越来越真切地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公平正义。
引领和保障改革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辩证统一,有力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向前发展。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如果把治国当成一本大书,那么法治就是大纲。以法治为引领和保障,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201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上海自贸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201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自贸区、天津自贸区、福建自贸区以及上海自贸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13个授权决定。通过统筹修法、作出授权决定等方式支持和推动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法治政府建设亦是如此。2013年以来,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累计取消下放618项,全面清理45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概念成为历史。简政放权持续发力,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法治,如同一架天平,秤砣就是老百姓的幸福平安。为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部门不断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倒逼民警规范执法,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一点一滴的努力,推动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改革需要法治的引领,否则就可能失序;法治必须紧跟改革步伐,否则就会滞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说。
守护公民合法权益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将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根本目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在法治领域,就是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造福人民。
近年来,从破解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到疏通“民告官”渠道,从依法治理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民生难题,到依法纠正聂树斌案、呼格案、陈满案等一批冤错案,无不体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对法治的信心和信仰。
“公民是现代社会的主体,用法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法治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说。
生活在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里,是每一个人的心愿。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正在紧密织就——
陆续通过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重要法律,建立起国家安全体系。
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
加强个人数据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卖个人数据行为。
…………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民法总则草案将历史性地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宪忠,已连续4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制定民法典和民法总则的法律案。
“民法总则的制定显示了国家对人民权利的高度关注、对民事主体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中国的全面依法治国之路必然会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光明。”对于法治国家建设,孙宪忠信心满满。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对于行进在现代化之路上的中国,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对于掌舵民族复兴航船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是执政兴国的重器。
历史正在书写新的篇章。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砥砺奋进,我们将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建设一个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法治中国。(记者 殷泓 靳昊)
来源:光明日报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