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支振锋接受《法制日报》采访 谈如何应对国际网络霸权网络攻击网络犯罪
字号:

原标题:国际社会如何应对国际网络霸权网络攻击网络犯罪 专家认为国际网络空间法律供给需加量

□法制网记者陈磊

“互联网快速发展,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深刻变化,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互联网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在前不久闭幕的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视频发表重要讲话指出。

实践中,正是为了应对网络空间的威胁和挑战,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开展合作,其中包括就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进行对话。

可以佐证的是,第五届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会议聚焦网络空间国家行为规范及国际法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适用、信任措施等问题。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会议发表《塔什干宣言》,支持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的普遍规范、原则和准则等。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下一步,要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增强国内国际网络空间法律和制度供给,加快网络空间建章立制,让网络空间成为安心交流、交往、交易的净土。

全球面临严峻网络安全威胁

互联网在给每个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正带给世界以威胁与创伤。

今年10月,美国东海岸网络遭遇攻击,导致大范围网络瘫痪。

今年6月,俄罗斯最大社交网站被黑,1.7亿个用户信息外泄。

今年4月,土耳其近5000万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父母名字、住址等一系列敏感信息泄露。

2015年12月,乌克兰电力部门遭到网络攻击,造成全国超过一半地区大面积停电。

还有震惊中外的“要塞”僵尸网络,入侵全球500万个人电脑及数十家国际金融机构,半年内盗窃5亿美元。

据美国华盛顿战略与经济研究中心2014年统计,网络犯罪每年在全球范围内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4450亿美元,仅个人信息被盗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1600亿美元,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美、中、日、德等国家遭受的损失最为严重。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从2015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的一年间,我国网民因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

“中国的网络安全状况整体不是特别乐观。网络安全不仅是单纯的国防安全或者数据安全的问题,而是和经济、社会、政治等都有所关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互联网技术创新、社会应用及产业发展高歌猛进的同时,国际互联网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的基本态势没有变;个人信息泄露、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猖獗等威胁仍然严峻的基本现状没有变;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等全球公害依然有待解决的基本格局没有变。

“当前网络空间的无序状态如同众多车辆在四通八达的道路上快速行驶,却没有统一的交通规则,任何一起交通事故都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有研究者表示。

支振锋认为,现在的国际网络空间,有规则,但是缺少法治;有治理,但是不够公正。由此,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显得非常必要且迫切,以建立平等参与互联网规则制定的机制,增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制度供给,最终实现全球互联网共享共治。

积极参与制定全球网络规则

2003年,全球信息社会峰会突尼斯会议举行。

在此次会议上,国际社会首次就互联网是否要治理以及如何治理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这一讨论的结果推动了联合国秘书长设置互联网治理工作组。

这被认为是世界寻求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的开端。

2013年10月,首尔网络空间会议通过了《首尔原则》,认为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准则也应适用于国际网络空间。

朱巍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在同一个互联网时代,各国面临同样的威胁,比如网络犯罪,比如网络恐怖主义,针对这些共同威胁,各国有必要在尊重主权的基础上相互协助,寻求解决方案,“可以在一些特殊领域优先考虑合作,比如共同打击网络犯罪”。

支振锋表示,国际网络空间要走向国际法治,制定公平合理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就要发挥联合国及各主权国家的作用。

支振锋研究发现,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不仅以惊人的速度发展成为互联网大国,而且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塑造与规则制定。

早在2011年的联合国大会上,中国就与俄罗斯等国共同起草并提交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倡议——《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据悉,这是中国在联合国层面推进全球网络空间安全框架的有益尝试。

2014年6月,在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大会上,中国提出了互联网迈向全球共治时代的“七点共识”,倡议通过建立彼此互信,达成全球统一的行为准则。3个月后,在首届中国—东盟网络空间安全论坛上,我国提出了中国网络空间理念。

2015年1月,全球互联网治理联盟选举新一届联盟委员会成员,在20名新委员中,中国有两人当选。

支振锋认为,习近平主席今年提出的网络空间“四项目标”,更明确坚持以人类共同福祉为根本的理念,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基本遵循,标志着国际网络空间治理新格局正在加速形成。

支振锋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当前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尽快推动网络空间规则的制定已经成为各国共识。上述解决问题的思路,切中了互联网全球治理问题背后所存在的制度困境,为互联网全球治理指明了法治化方向,为互联网全球治理的法治建构提出了中国方案。

努力完善国内网络安全法律

那么,国际社会应该建立怎样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

朱巍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互联网的国际规则应当有几个基础:第一个基础是尊重国家主权,互联网空间是国家主权在网络上的合法延伸,所以尊重主权应该是互联网国际规则的基本规则。第二个基础是以平等为基础进行合作,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在主权上都是平等的,在制定互联网国际规则时,各主权国家应该是平等的,个别国家不应该滥用互联网技术优势阻碍国际规则的制定。第三个基础是可以在联合国框架内通过多个平台协商制定国际规则,在尊重国家主权和尊重各国政治、文化差异等的前提下,求同存异,通过联合国等众多平台协商制定规则。

支振锋勾勒的大致轮廓和原则是:

——坚持尊重网络主权原则。这是互联网全球治理的法治构建的逻辑前提,只有在尊重主权的前提下所实现的规则之治才是公平正义的法治化治理。

——增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制度供给。为解决当前的互联网乱象,需要在各方平等参与的全球互联网交流平台的基础上,增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制度供给,制定各种相关的网络空间国际标准,包括网络安全标准和网络技术标准;制定国际规则,包括利益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

支振锋的依据是,当今世界,中国网民数量大,中国理应肩负起网络大国的责任和担当。而且,近年来,中国在国内加强了依法治网、依法管网,大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就在今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4天后,中央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中央网信办正制定个人信息收集规范标准,将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

在支振锋看来,这正是我国为推动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所做的准备,“打铁先要自身硬”,只有建立和完善国内网络安全立法、推动网络技术发展,才能适应未来的国际规则。

支振锋建议,首先我们要发展核心技术,改变“命门”被别人掌握的现状,这是我们能够改变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根本。“比如电脑的CPU、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都是由他国垄断,不改变受制于人的局面,其他一切都免谈”。

朱巍也认为要从技术方面做好准备,主要是信息安全、数据安全、敏感信息的保护,拥有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技术,才能形成强大的物质基础,“才能支撑得起很高的上层建筑”。

支振锋说,网络安全法已经通过,下一步,我们要对这部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比如说,网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系统保护规则亟需出台,但到底哪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名录则一定是保密的。

朱巍表示,网络安全法的出台,解决了我国规制互联网领域缺少基础立法的问题,下一步的任务则是确保法律的落实,为互联网“大楼”保驾护航。

在朱巍看来,在互联网领域,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有一个趋同发展方向,因此,国内互联网立法形成的一系列制度,既是我国互联网法律发展状况的展示,也可以为制定国际网络空间规则提供借鉴。

“我们国家正处于互联网立法高峰期,关于互联网新规的立法速度在全世界首屈一指,也填补了诸多世界性立法空白,比如网络实名制、网约车制度等,为世界所关注。”朱巍说,“我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开端,是形成国际规则的开始。”

来源:《法制日报》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