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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须适应新形势
当前,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文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各类文化市场主体迅速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大量涌现,文化市场的发展与管理正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要求。迫切需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丰富方式手段。同时,随着行政执法体制、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改革的逐步深入,迫切需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同步跟进、有效衔接。
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综合执法改革加速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此次《意见》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建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支撑体系;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整合文化市场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近年来,我国的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发展都很迅速。如果想要使它们取得长足健康发展,就一定要规范和完善文化市场的市场秩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此外,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也非常重大。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表示,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市场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活跃。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出台《意见》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趋势;另外一方面是为了通过进一步加强执法来服务于文化市场的发展,适应“互联网+”的新形势。
六大任务勾勒文化市场发展方向
对于如何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提出了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综合执法适用范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全面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和综合执法标准规范,使用统一执法标识、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
三是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建立文化市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是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采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升综合执法效能。推动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深度融合,构建文化市场重点领域风险评估体系,切实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
五是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文化市场基础数据库,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落实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进行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开展日常巡查、查办案件等执法工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
李顺德认为,这六项任务对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来说都非常重要。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侧面,互相之间是有机联系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文化市场也在发生着改变,它不仅仅是原有常规的有形市场,也包括在互联网状态下的网络市场。在网络文化市场中,信息的传播速度更快,传播的范围更广泛,给文化产品的保护增加一定的难度。如果这些任务能够得到好的执行,将会对文化市场的建设带来很大的改善。
对此,魏鹏举也指出,我国的文化市场已经逐渐开始网络化,线上的文化消费、文化活动越来越广泛和多元。这也就意味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原有的监管办法和监管方式要进行调整。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就是顺应了这一趋势。
除此之外,魏鹏举表示,市场的核心问题是信用问题。建立起良好的信用体系有利于监管部门对文化市场进行合理的监管,能够有效地推动对文化行业、文化市场的治理。
机制体制改革是首要难点
现阶段我国文化市场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不良文化产品和服务时有泛滥,有害文化信息不断出现,损害未成年人文化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屡禁不止,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对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难点有哪些?魏鹏举指出,首先,综合执法的运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应该如何协调治理。第二,文化市场中的主体大多数都是小微企业,它们的运作规模小,更缺少一定的规范。因此,文化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会很漫长。第三,文化部门本身带有文化属性,缺少规范的市场意识。而且征信体系需要很多大数据的支持,文化市场在这方面的基础又相对薄弱。
基于此,魏鹏举对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把《意见》看作是保护和促进文化市场向着更规范、更繁荣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在当前的环境下,要建立起适应文化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为文化执法设立规范和底线。三是要建立起文化市场的大数据,为文化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1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