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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忠代表接受专访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需要重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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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民法总则,其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预期6月能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欧洲联盟法研究中心主任孙宪忠研究员,今年已是连续第四次提出民法典相关议案。3月14日,孙宪忠代表接受《华商报》专访,就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展、社科院民法总则建议稿、“民事权利客体”设章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中国法学网摘编如下,以飨读者。

目前民法典编纂的进展如何?

华商报:民法典的编纂近年来重新提上议程,如何理解它的重要性?

孙宪忠:民法典立法对国家意义重大。拿破仑说过,他一生打了40次胜仗,但是滑铁卢一役让他功名扫地,但是他的民法典将光照千秋。为什么民法会有这么大的作用?因为其干涉社会的面是最大的、程度是最深的,涉及每个人的衣食住行方方面面。民法干涉社会的深度是其他法律都比不了的。

华商报:我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果。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但由于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终未能实现。本次再度启动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从国家层面对编纂分工方面具体是怎么安排的?

孙宪忠: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中国市场经济体系,制定中国的民法典。中央提出这个决定之后,决定全国人大法工委来总负责起草编纂民法典。下边有5个参加单位,有最高法、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法学会五个单位。这个意义上说,编纂民法典是国家安排的任务。我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这个课题的负责人。我已经给国家提交了编纂民法总则的方案。

华商报:编纂民法总则,就是傅莹在发布会上说的民法典的第一步?目前民法典编纂的进展和程度如何?

孙宪忠:民法总则等于民法典中统帅性的纲领,民法典的编纂表现为总则和分则。总则规定民法中一般的问题,比如自然人法人等法律主体,还有行为、客体,比如财产、权利、物等。分则中规定具体的问题,编制的是合同、物权、知识产权、侵权等等问题。分则的内容,我国现有的法律大体上都有了。但总则部分的法律远远不能满足实践需要。

华商报:您是指现行的《民法通则》?

孙宪忠:是的,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有156个条文,其中绝大多数法律条文已被后来新制定的法律替代了。比如法人制度的条文被公司法等替代,涉及物权的被物权法替代,民事责任部分被侵权责任法替代等。目前这个法律就留下十几个法律条文在发挥作用,这就是民法通则的被掏空现象。民法通则已经不能够发挥对其他法律的统帅作用。我们现在需要把这个法律废除,重新编纂一个新的更好质量的法律,这就是民法总则。我提交的方案有282条,从体系上科学上进行了全面完善。

民法总则会弥补哪些方面的漏洞?

华商报:重新编纂过程中,会不会遇到和现有法律相矛盾的地方?

孙宪忠:相矛盾的地方有,但目前谈还为时过早。民法总则是要把以前被掏空的东西变成实实在在的法律。民法总则是弥补漏洞的,不是解决冲突的。2013年两会我提的方案就是把民法典立法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把民法通则改变编纂成为民法总则,下一步再把其他法律做体系整合、弥补漏洞,消除矛盾。

华商报:在您提交的这份建议稿中,民法总则补的漏洞主要包含哪几个方面?

孙宪忠:目前来看,我们有关自然人的法律比较多,但是法人方面的法律漏洞很大。在公共财产这一块,过去法律规定的很少,都是用行政法规定的,民法中没有规定。我的想法是把它规定起来,用民法总则部分解决公共财产的规定问题。另外,传统民法规定以往财产交易只是解决合同法的问题,物权法部分解决的很少,要想办法让物权部分能和总则部分协调起来。还有关系到人身关系的内容,比如婚姻、结婚前财产关系的约定、收养等等。这些涉及人身的关系,过去我们都认为不归民法管,实际上从本质上来讲,这才是最典型的民法问题。

为何就民事权利客体专门提交议案?

华商报: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针对多部法律提出修改的建议,有些法律是到了修改的时候了,这对于编纂民法典来讲,会不会有影响?

孙宪忠:民法先编制出来是必要的,首先要把它编制成一个大的体系。但同时也需要与时俱进。人大开会我多次提到法律修改的问题。其实,刑法修改的也很多,1997年制定了新的刑法,至今已经修改了9次,差不多两年修改一次,而且每次修改的内容还挺大的。所以,我希望民法也能做适当的修改。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多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已经显得很迫切了。比如,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已经算是一个中等靠上的发展中国家了。在这个背景下,个人拥有的财产量不断增大,个人从事经济活动的范围也更多更广,那么民商法就要及时制定,及时修改。

华商报:您今年有一个议案是关于民法总则中的权利客体的,为何单独将客体拎出来专门提一个议案?

孙宪忠:民事权利的客体,不规定不行。因为客体有时候反过来决定我们权利本身,影响到法官的裁判。自古以来,民法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人-物-权利”三者之间的关系。民法需要规定以物为核心的各种权利客体,如何为民法所许可,成为社会经济或人民生活的支配对象。比如动产不动产,对法律的影响很大。还比如有关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划分,虽然是民法-特别法-知识产权的问题,但也是民法一般法的问题。

民法总则今年会不会获通过?

华商报:今年6月民法总则有望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您觉得今年通过的可能性大吗?

孙宪忠:肯定不会通过,这次提出来只是交给大家审议。按照立法规划,总则部分到2017年完成,整体的民法典到2020年做完,这是全国人大的整体规划,也是我们的设想。

华商报:您觉得往后的困难还有哪些?

孙宪忠:困难很大。因为这个法律涉及的面太广了,需要考虑很多问题。比如,有些问题涉及到宪法怎么办?涉及到环境法怎么办?涉及到大气污染保护怎么办?矿藏、水流等等怎么办?都要有一个方案,都要认真仔细地考虑过才行。

华商报:我们能否按时完成这么巨大的工程?

孙宪忠:工作量非常大,但我们现在不是无法可依的阶段,很多法律我们都有,但我想我们的立法不能太仓促,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尽量把立法质量做好,这才是最重要的。

来源:《华商报》201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