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学研究所概况
国际法研究所概况
研究人员
科研成果
学术活动
法学刊物
法学教育
图书馆
工作平台
搜索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新媒体成法院辟除谣言利器
字号:

2012年,全国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共计460个。

2013年,这一数字刷新为2016个。

标志性的事件出现在2013年11月21日,在各地法院陆续开通官方微博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在新浪微博开通,彼时,最高人民法院、31个省级 高院及150余个地方中院开通官方微博。

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官方微博的同时,还开通了官方微信。

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微博、微信,立足于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和新媒体的发展趋势,目标是将官方微博、微信建成推进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实现为民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搭建人民法院和广大群众之间互动交流的新媒体桥梁。

据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12月15日,全国各级法院开通微博3980个,开通微信1447个。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信息时代,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提供了新的工具和平台,也为司法公开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支振锋研究发现,正是在此背景下,全国法院系统开通微博情况非常普遍。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法院系统微博微信发挥的作用包括:信息公开,发布案件信息、政法动态、普法宣传;沟通交流,消除谣言、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加以回应;便民服务,如开展服务咨询、查询业务进展、办理业务等。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包括微信微博在内的政法新媒体“两微一端”发布的信息属于权威消息源,对打击网络谣言,端正视听和引导正确舆论具有核心意义。

朱巍表示,“两微一端”发布信息比传统媒体更及时,用户通过手机等移动客户端可以随时收取,这让谣言与真相的“时间差”越来越小。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辟谣“网传医生列车救人被认定非法行医”即是一起典型事例。

2014年6月27日,微博和微信上开始大量出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李芊医生列车助产救人被南京法院认定非法行医而被判决赔偿”等内容的帖文,引发网民热议。

帖子称,2014年1月21日,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师李芊在列车上帮助产妇生下孩子,李芊还陪同孕妇和婴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婴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发现上述情况后,南京市中院、雨花台区法院从立案到审判部门,对当年可能涉及的案件逐一核查,在确定没有受理过帖文中所反映的案件后,又将排查范围扩大到全市各基层法院以及有可能涉及到的行政、刑事案件。同时,南京市中院审判管理部门通过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近十年来的相近案件筛查。最终均确认,南京两级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为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发的诉讼案件,该帖文为网络谣言。

2014年6月28日8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传医生救人被认定非法行医的声明”在官方微博发出:1、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被告为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发的诉讼。2、经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官方网站核实,该院没有姓名为李芊的执业医师。

同一天,南京市中院向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请求公安机关查明造谣者,依法予以处理。2014年7月6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帖称,南京警方查明谣言的捏造者为河南网民尚某。随后,尚某受到相关处罚。

郑宁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新媒体具有传播迅速、影响面大、互动性强等特点,法院通过新媒体辟谣,可以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对于塑造一个高效透明的法院具有重要意义。

支振锋表示,新媒体时代,的确是谣言满天飞,所以法院更需要及时辟谣。

郑宁认为:“谣言源于信息不对称,公开是最好的辟谣手段。因此政法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通过新媒体发布消息;信息必须不断更新,使公众了解到事件的最新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和收集、分析舆情,及时回应。”

郑宁表示,法院就热点事件及时辟谣有助于澄清真相,各级法院可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新媒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增强舆情应对能力。

“信息时代,新媒体既是信息发布的利器,也是谣言传播的利器,利用新媒体的谣言更是‘插上了翅膀’,影响非常广泛。”支振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相应地,辟谣除了新媒体这种利器之外,别的任何一种形式都不可能取得这种辟谣效果。可以说,新媒体是法院破除谣言、正本清源的利器。”

来源:2016年2月19日《法制日报》; 作者:陈磊 韩丹东 陈佳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