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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治成多地十三五规划建议高频词 专家称建设法治政府不能停留在喊口号上
目前,全国各省市区正密集制定本地的“十三五”规划。据《法制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今日,河北、贵州、北京等26个省份已经正式对外公布了本省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稿全文。梳理可见,法治成为多个省份“十三五”规划中的高频词,18个省市区瞄准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这一主要目标。
业内人士指出,“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未来五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绝不容易,要克服巨大的阻力和困难,不能停留在教育和喊口号上,要真正找到着力点。
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据《法制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法治成为多个省市区“十三五”规划建议中的高频词,“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成为高频语句。其中,江苏、安徽等省的规划建议提及“法治”的次数高达20余次。
针对法治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江苏省“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治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行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机制,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北京市则提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切实保证各级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北京市“十三五”规划建议中说。
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看来,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为人民服务的切实保障,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和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
余凌云坦言,目前,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职责权限划分不清晰,权力与责任不统一,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等。
湖南瞄准法治政府建成目标
梳理各地“十三五”规划建议,目前,18个省份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或者“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湖南省是唯一一个瞄准“法治政府建成”这一目标的省份,上海市则是唯一一个明确提出“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的省份。
法治政府的本质是什么?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记者,说到底是要约束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行为。“道理很简单,法治政府第一位的是治官,第二位是保护公民权益,第三位才是治民。法治政府集中体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价值理念和刚性导向。”汪玉凯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认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硬任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硬指标。
李林提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点。未来五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时期。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把行政立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监督权等,置于法律和制度的有效管控之下,关进法治的笼子里,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破解权大于法的难题。
应尽早确立法治GDP考评指标
记者注意到,西部省份“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关于信访法治建设的提法也是可圈可点。比如,贵州省明确“探索县域信访管理新模式,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介绍,目前法律规定解决纠纷的渠道很多,至少有调解、诉讼、信访等8种途径。但是从纠纷解决的实际选择看,法定的救济渠道并不是很畅通,老百姓选择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通过信访要求党委、政府解决纠纷。
马怀德分析说,信访本质上是人治的方式,虽然在特定的案件上能够满足个别人的利益诉求,但往往会以破坏法治为代价。他进一步认为,当前影响和阻碍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因素是公权力不受规范、权力行使不透明、靠人治建立起来的权力运行体系难以突破、多数法律法规仍然得不到有效实施。
为此,马怀德建议,自上而下进行权力规范和约束,让高层领导厉行法治、自我限权、带头守法;重点规范约束公权力,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对地方党政一把手的权力加以更加严格的硬约束,将领导批示、指示及一切行使权力的表现形式纳入信息公开的范围,尽早确立以法治为重要指标体系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即“法治GDP”。
来源:《法制日报》201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