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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超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 谈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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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务院清理规范8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这些事项集中在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工程许可、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等领域,涉及发展改革委等25个部门的53项行政审批,直接关系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改革和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清理规范后,将对减轻企业负担、便利群众办事产生重要作用。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受到了各界好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卢超认为,当前我国权力清单制度成效显著,但仍有较大改进空间。其中一点在于:市场自我规制手段不足,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是否具备监管能力存疑。“政府简政放权将大量许可审批事项交付行业自治组织,这些行业协会组织是否已经具备相应的监管能力,却存在很大疑问。与此同时,诸多行业协会组织与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密切关系,实际运作中仍然受控于地方政府的指令,目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权力清单建设即便将审批事项交付给行业协会,也并不一定就能够实现自我规制与简政放权的改革目标。”他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王满传表示,目前市场主体反应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是政府简政放权后,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减少了、手续简化了,但各种中介服务不规范、耗时长、收费高、质量无保证,蚕食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市场上现有各种中介服务三十多种,如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消防评价等。这些中介服务机构,有的隶属于政府部门,带有垄断性;有的表面上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但实际上与有关政府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认为,为保证简政放权的效果,改善市场环境,应把规范中介机构服务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要清理各政府部门下属的中介机构,使二者脱钩,切断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不正当的联系和利益输送关系。要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市场,使中介服务机构公平有序竞争。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促使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治理结构,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来源:《经济参考报》201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