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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治是人民民主的基石。司法体制改革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法治政府建设亮点频出……今年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中国民主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绩。今天的“中国未来•国庆系列报道”我们一起来聚焦“法”之变。
“十二五”:法制领域的重大进步
十二五规划跨越的年度是从2011年到2015年,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十二五规划中,有一章是加强社会法制建设。其中,无论是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或司法方面,都有着具体的要求。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在整个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法治建设中,十二五期间法制建设成就最辉煌。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
就是在十二五这个期间,我们在法治领域,从理论上有巨大的进步、有提升,在实践中间我们有立法领域,我们是全面推进,基本上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框架,对我们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法律基础。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这个法律体系现在还在不断发展。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
它的发展应该来说首先一个法律形式上比较丰富,到目前大概有240多部法律、750部左右的行政法规,另外还有8000多部地方性法规,另外就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大概有两三万件,所以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形式体系。那么立法的内容也涉及到很多方面,那么就是从政治经济文化所有的领域基本上都涉及了,而且就是在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间,即便是我们说2011年我们已经宣布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那么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步伐也没有停止,在这期间我们也制定了很多比较影响的法律。
“十三五”:让“法”成为指向
而面对即将到来的“十三五”,怎样使得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这是业内专家学者正在讨论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
在整个十三五期间,在立法领域,它重点要解决的一个是宪法怎么实施,第二个法律怎么统一。而不是有了法就行了,而是要提高立法的质量,保证科学立法,保证法律在实践中间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真正的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讲的,就是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这样的目标。
2015年5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全国法院正式实施。从“审查”到“登记”的两字之差剑指“立案难”顽疾,立刻在全国法院掀起了一场“坚决、彻底”的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是法治下的改革,法治更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法治。这轮深入中国司法体制性痼疾的改革,正在迈出关键步伐。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
在司法领域,我们要全面地贯彻落实目前正在铺开的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改革措施。那么最后的目标就是一定要实现司法公正,怎么样真正的实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讲的,要使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就是我在每一个案件中间,都能感到司法公正,司法正义是最终的一个目标。
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司改不断深入,许多问题政策性强,改革难度大,社会各界关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善于克服矛盾阻力,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
当改革不再局限于机制性、技术性的修补,而是瞄准曾经饱受争议但始终未能触及的“硬骨头”,人们没有理由不对公平正义充满信心和期望。
来源:新华网络电视201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