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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法学所吕艳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太清楚”难消公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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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前已取得很大成就,但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吕艳滨日前提出,行政机关需要养成主动发声的习惯,使政府形象更开明、更开放。

吕艳滨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成为政府治理的新手段,但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尚存在不少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从法律、管理、传播等角度综合考量,但目前绝大多数行政机关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这项工作,严重影响了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部分行政机关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不规范,需配置的公开依据、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等基本要素不齐。个别行政机关的信息链接无效,一些部门的目录信息未做分类,未配置检索功能,便民性较差。

另外,对热点事件和社会关切的回应水平明显不足,主要问题是回应程式化、有头无尾、“不太清楚”、“不好回答”、“不知情需请求领导”等成为主要回应内容。有的回应未抓住重点,避谈核心问题,回应后仍然疑点重重,难以消除公众质疑。

吕艳滨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先应加强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各部门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前提下,设法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并有机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行维护、舆情监测与应对等职能。

同时,行政机关需要养成主动发声的习惯,使政府形象更加开明、更加开放。应善于运用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主动对外发声,结合舆情研判,找准公众的关注点,改变生硬、冰冷的模式,运用动漫等传播手段,拉近与公众的距离。

此外,专家还建议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明确申请条件及收到申请与受理申请的关系,建立疑难、重大、繁杂申请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处理申请的综合能力。

最后,还应进一步明确相关信息的公开要求、标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栏目的建设要求,梳理并制定主动公开的事项清单,提高公开的操作性。同时,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应进一步加大对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

来源:法制晚报201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