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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华文接受采访谈儿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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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柳华文研究员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孙莹采访谈儿童出生登记问题。节目在当天中央台 “新闻晚高峰”栏目中播出。相关报导被人民网、新华网和中国网等转载。

5月18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了陈先生起诉东莞市公安局中堂分局的行政诉讼,陈先生请求法院依法责令被告公安局为他的双胞胎儿子办理入户登记。陈先生的这对双胞胎儿子已经四周岁多了,还是“黑户”,户籍登记部门要求陈先生出具计划生育证明,而计生部门又非要他的妻子结扎后才给开具相关证明。为双胞胎儿子奔波上户四年没有结果,陈先生终于决定打官司。除了《户口登记条例》,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2003年颁布的《印发关于切实解决出生小孩入户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就提出:“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即可予以办理。任何地方和部门都不得擅自订立限制新生婴儿落户的规定”。但是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样。据介绍,即使同样在东莞,常平镇、望牛墩镇入户无需强制节育,而陈先生所在的中堂镇必须要做。

柳华文在接受采访时评论:“在全国类似的案子还是不少的。的确,出生登记、户口登记,在过去我们主要把它当作行政管理的一个手段,但是现在大家都认为,它不仅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方法,更重要它还是儿童的一项基本权利。一个儿童只有被正式登记了,才在法律上获得正式的身份,由此可以获得相关的福利,或者是国家法律的保护。出生登记作为儿童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应该得到各方面的保障。在有些地方,把计划生育的措施跟儿童出生登记进行挂钩,这是不妥的,这样的一些规定应该得到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