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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秋红: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 在舆论影响司法和兼顾民意之间寻找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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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八方解读

○著名行政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

要缓解备受舆论关注的城管和摊贩的矛盾以及整个行政执法和执法相对人的矛盾,必须对城管执法体制和整个综合执法的体制进行改革。城管执法和整个综合执法均应纳入法治的轨道,通过法律规范城管执法和综合执法机构的性质、地位、职权、职责、行使职权、职责的手段、程序以及执法队伍人员的素质标准和待遇标准。素质标准和待遇标准要统一,要严把进人入口,就必须适当提高其待遇和为之提供升迁渠道。如果待遇过低,升迁渠道太有限,就不可能吸引高素质人才。如果招录不到高素质人才,进来的都是低素质的临时工,就不能期望有好的执法效果,就不能期望城管和摊贩的矛盾以及整个行政执法与执法相对人的矛盾能得到缓解。

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

在舆论影响司法和兼顾民意之间寻找平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主任熊秋红

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司法裁判越来越受媒体报道的影响,尤其是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热点案件,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出现过舆论影响司法公正的现象。司法公正需要舆论监督,司法也应当考虑民意,但是,舆论监督应当有其合理的界限,比如,舆论不能干扰法院独立审判,不能侵犯法官对案件的自主审理,不能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造成误导,或者向司法机关施加不正当的、负面的舆论压力而形成舆论审判的局面。而民意可以通过建立公民有序和有效参与司法的制度得到反映和吸纳。在司法活动中各种不同的主体、不同的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摒弃情感冲动,避免将法律问题道德化。媒体在案件未审结之前,尽量不做倾向性明显的报道或者评论,不要片面地追求新闻的轰动效应,避免形成非理性的舆论审判的局面。

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

改变"司法裁判打白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主任熊秋红

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有几个方面的好处。第一,大大减轻了法院的工作负担。第二,可以维护法院中立性、公正性的形象,避免法院因为频繁与当事人发生直接的利害冲突而损害法院的权威。第三,便于当事人对于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向法院寻求救济,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防止法院自己执行自己所做出的裁判,使得外部监督难以进行,从而诱发腐败。在我国的民事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存在着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就是"司法裁判打白条"的问题。

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

改变"信访不信法"的现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室主任熊秋红

信访制度是一项带有中国特色的权利救济方式。国务院的《信访条例》对这一制度做了规定。由于我国目前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不足以及人民群众打官司难,导致涉法涉诉信访量多而广,"信访不信法"的现象突出。实践中信访渠道确实解决了许多司法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减轻了司法机关的压力,但是,信访多而广导致了法律程序受到损害,弱化了司法的权威,同时,在信访过程中还产生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不正常现象,冲击了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处理社会矛盾纠纷,不利于建立全民守法的社会,因此,必须对信访制度进行改革。

来源:普洱日报 201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