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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步云:”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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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首论"依法治国"法学家李步云 他称四中全会绘就"法治中国"宏伟蓝图

1979年,著名法学家李步云的一篇论文《论以法治国》,第一次系统论证了中国适合"依法治国"的方针。随后,这篇论文刊发在《光明日报》,引起了一场20年的"法治"大讨论。

20年间,经历了多次理论准备的重要"节点"。1999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以及"依法治国"入宪,这二者成为中国"依法治国"进程的第一个里程碑。

李步云认为,十八大是中国"依法治国"进程的重要"节点",是第二个里程碑。

近日,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他认为,这揭开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篇章,是中国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第二个里程碑的标志,它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

"依法治国"曾引发大讨论

记者:中国最早提出的依法治国是在什么时候?

李步云:最早是我和另外两位同志一起提出的。当时是在197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庆祝建国30周年的一个学术研讨会上,我们提供了一篇论文,叫《论以法治国》。这篇文章是国内公认的最早一篇从历史背景、理论根据等系统论证了中国适合"依法治国"的方针。

后来这篇文章发表在《光明日报》,自此引发了中国有关"法治"的一个大讨论:从1979年开始,围绕着"人治"和"法治",理论界展开了"法治论"、"结合论"和"取消论"这三大派的激烈争论。

这次争论参与人数之多,文章之多,规模之广,非常罕见。"法治论"主张用法治来反对人治,倡导依法治国。"结合论"认为人治和法治都有必要,两者应结合起来。"取消论"认为,人治与法治是西方的一种提法,不科学,有片面性,有副作用,我们用"社会主义法制"就行了。这三大派的争论可以看作是我们国家法治早期的理论准备过程。

因为"依法治国"得人心,符合党心民心,符合历史的规律,慢慢地为党所采纳。

记者:当时提出"依法治国"的背景是怎样的?

李步云:"文化大革命"之后,惨痛的教训下,党心、民心对"法"有着强烈要求。当时西方就用"法制"一词,我当时为了广大百姓、干部都能够接受"法"的概念,我就用了中国古代的一个词:"以法治国"。

记者:大讨论到什么时候,才正式告一段落?

李步云:到党的十五大,终于采纳了"法治论"的观点。这是一个"依法治国"的里程碑。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正式写入宪法。因此,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以及1999年"依法治国"入宪,这二者是第一个里程碑。这个里程碑的意义在于,党的十五大通过党内民主程序正式将"依法治国"写入党的文件,正式将"依法治国"提升到"治国方略"的战略高度,而1999年"依法治国"入宪则表明"依法治国"方略已由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

中央文件使用"法治"概念

记者:从1979年到1999年这20年间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李步云:这期间表现有五个节点。

第一个节点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全会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时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第二个节点是1979年中央64号文《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这一文件强调,刑法等七部法律通过后,"它们能否严格执行,是衡量我国是否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标志"。这是建国后包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法治"这一概念。

第三个节点是审判"四人帮"。后来中央决定要写一篇文章来总结这个经验,就是以"特约评论员"名义撰写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一文,发表在1980年11月22日《人民日报》。总结这次历史性审判的五条现代法律原则是:司法独立、司法民主、实事求是、人道主义和法律平等。这也是最早提"以法治国"的重要中央文献。

第四个节点是党的十二大及新的党章提出"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第五个节点是1982年宪法。在此之前,很多的法治原则被1975年宪法取消了。1982年宪法在序言里专门有一段强调要维护宪法与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十八大是新的里程碑

记者:"依法治国"入宪这个里程碑之后,又有哪些节点性事件?

李步云: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概念。这是一个重大的发展,因为以前党的文件都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大文明一起抓。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把民主、法治、人权放到政治文明的范畴,把民主法治提高到一个战略的高度,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

党的十七大重要的贡献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科学发展观提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两点对法治国家建设非常重要,因为要是没有经济基础,其他都谈不上。没有富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都受影响。以人为本说明法治建设还是要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因为法律归根结底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从这两点上来说,科学发展观对法治建设提供了一个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记者:为什么这么说?

李步云:十八大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到这样一个战略高度,过去没有。除此之外,中央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概念及重大举措,比如,十八大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了贯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出法治中国建设,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议涉及方方面面,把治理国家的现代化作为总目标。

四中全会描绘蓝图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依法治国"上有何推进?

李步云:两者是密切相关的。三中全会解决的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问题,其中也包括法治方面的改革。这些改革用法治来保证它,将改革纳入法治的轨道,用法治保障改革措施。在这个背景之下,确定了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的主题,全面落实十八大"依法治国"的总方略。

究竟什么样的中国才是"法治中国"?那从哪些方面推进?全面落实应该从哪些方面落实?我在四中全会之前发表了一些文章,将这些问题的答案总结为八条。

一是人大民主科学立法。尽管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是仍然需要不断地"立、改、废、释",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个常态,社会在不断地变化,更需要经常"立、改、废、释",体现法律不断完善的过程。

二是执政党要依法依宪执政。三是政府要依法行政。四是社会要依法自治。五是法院要独立公正司法。六是法律监督体系要不断完善。七是法律服务保障体系要健全。

八是法治文化繁荣昌盛。这就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信法、守法,对法律有敬畏的心理,既崇敬它,又害怕它,把法律看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现在来看,四中全会有很多都采纳了。三中全会中没有提立法、法治文化,这些概念都提到了。

记者:"依法治国"的首先是什么?

李步云:"依法治国"的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根本是依宪执政。长期以来,我们把宪法看做是很虚的东西,违宪的事情很多,得不到纠正。宪法没有权威,是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问题。所以,我们强调"依法办事"要"依宪办事","依宪治国"要执政党带头,这在十八大之后得到了进一步强调。

记者:四中全会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具有怎样的意义?

李步云:四中全会揭开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篇章,是中国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第二个里程碑的关键性标志,它描绘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为我们指明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明确的方向。今后,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任务就是要认真落实四中全会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为什么说依法治国是历史的必然规律?首先,依法治国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其次,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条件。再次,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最后,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随着形势的发展,尤其是对依法治国认识的深化,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来源: 广州日报201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