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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法律硕士毕业论文答辩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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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今年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0届法律硕士毕业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对象:

2017级法律(非法学)、2017级非全日制、2018级法律(法学),以及延期至2020年毕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一、答辩流程及所需材料下载

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ass.cn/)相关专栏,仔细阅读有关文件并下载所需材料: 

1、学位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2、研究生院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试行办法》规定

3、学位管理-通知公告

4、学位管理-共用文档

5、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一体化系统

6、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二、答辩资格审查表    

答辩资格审查表需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要求正反面打印并控制好字数,不要超出规定页面范围,注意涉及签字的一律手签(背面也签字)。程序如下:填写个人信息、填写答辩申请报告(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主要填写课程学分完成情况即可)、导师推荐意见(导师不签字无法办理其他事项)。依次办理完上述事宜后,3月12日前将资格审查表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至班主任处,经法学系审查通过后,统一由法学系报送到研究生院进行审核,逾期不再接收,也不能参加答辩。

 

三、培养费缴纳

学位申请人须在提交资格审查表前,确认是否已缴齐全部培养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未缴齐费用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请将费用交至研究生院财务处(010-81360122/24),转账者请务必将学生本人姓名、学号和班级告知财务处。

 

四、退还借书证及图书资料和学生证

学位申请人须在3月31日前,到法学所图书馆办理 、退还借书证及图书资料事宜,并将退还凭证交至班主任处登记。(请大家务必按时办理,以免影响答辩)

学位申请人须在4月30日前,将学生证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统一退还给班主任,如不按规定退还,不能领取学位证和毕业证。

 

五、论文学术规范检测

按照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暂行办法(20121114日发)(必读!详见研究生院网-学位管理-通知公告)的规定,学位申请人须在通过答辩后,将电子版学位论文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统一进行终检(请认真检查,只接受一次论文提交)。文档名称须为“学号-作者-论文题目-专业-导师”(按规定格式命名,不要随意加减字)凡未做此项检测的,一律不得提交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除此之外,研究生院不提供其他检测服务。终检结果将作为是否授予申请人学位的重要参考标准。

特别提示:研究生院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试行办法》规定,

1、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去除本人在攻读本学位期间发表文章的引用率),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若对此有异议,由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至少3位专家审核认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由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充分讨论检测结果和异议审核结果的基础上决议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学位申请人学位;若建议授予学位,系学位评定委员会须向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对全文文字复制比未超过20%但 分段文字复制比超过40%的,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也需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书面决议。

2、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听取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现场陈述和分析检测结果演示情况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授予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学位申请人学位(单列表决票)。

3、不接受以发错版本为由的重检申请。

4、引用法律条文属于复制比统计范畴。

5、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六、论文打印及提交

学位申请人须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自行印制学位论文。

论文打印排版要求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共用文档中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论文打印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请特别注意论文封皮为淡黄色纹纸

建议打印10本。(其中,在3月17日前将打印装订好的6本论文提交至法硕办,用来统一送审评阅及存档;3本论文在答辩结束后由学生自行送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1本自己留用。)装订后提交论文前须本人和导师在论文相应位置上签字

 

七、其他事项:

答辩周期为2020年4月1日-4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导师组安排,同学们可提前与导师联系确认答辩时间;各组答辩同学需指定1-2名同学负责论文送审、取回评阅书和通知本组同学答辩等工作,未选定的一律由本组最后提交论文的同学负责。

 

特别提醒:

1、由于答辩流程安排十分紧凑,请大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的各项工作,逾期后果由拟申请答辩人自行承担。

2、请同学们随时关注中国法硕网和班级群的通知,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答辩。

 

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