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中
大
3月19日(周六)上午
9:00-10:10 开幕式(主持人:清华大学 龙 俊)
致辞(9:00-9:30)
中方学者代表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致辞
日方学者代表 内田贵(早稻田大学特命教授)致辞
协办方 吴 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致辞
协办方 刘新宇(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致辞
资助方野田昭彦(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致辞
贺词宣读(9:30-10:10)
谢词(10:10-10:20)
渠 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退休))
休息(10:20-10:30)
10:30-11:30 中日民商法研究交流活动二十周年纪念演讲(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姚辉)
纪念讲演1:中日民商法研究二十年交流的历程及今后的展望
近江幸治(早稻田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教授)(10:30-11:00)
纪念讲演2:《民法典》颁行的五大意义(11:00-11:30)
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私法研究中心主任)
3月19日(周六)下午
13:30-16:45 民法部会报告及讨论
第一单元(主持人:中国社会科学院 渠 涛)
学习院大学 大村敦志作为战后法学者的星野英一(13:30-13:55)
中国政法大学 于 飞 基本原则与概括条款的区分(13:55-14:20)
南京大学 刘 勇 可预见性规则之重释(14:20-14:45)
综合讨论(14:45-15:05)
休息(15:05-15:10)
第二单元(主持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吴 鹏)
名古屋大学 宇田川幸则 中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研究(15:10-15:35)
中国人民大学 朱 虎 人格权:法律权利与道德权利的和解(15:35-16:00)
杭州师范大学 张 挺 社会组织体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质疑(16:00-16:25)
综合讨论(16:25-16:45)
3月20日(周日)上午
9:00-12: 10民法部会报告及讨论
第一单元(主持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刘新宇)
专修大学 道垣内弘人 中国的民法典用语方法及其意义(9:00-9:25)
中国人民大学 姚 辉 民法典中“恢复原状”的解释论展开(9:25-9:50)
上海交通大学 陈韵希 效率减损视角下的不履约风险救济(9:50-10:15)
综合讨论(10:15-10:35)
休息(10:35-10:40)
第二单元(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 姚 辉)
中国人民大学 高圣平 民法典上动产担保优先体系初论(10:40-11:05)
浙江大学 周江洪 所有权保留的体系性反思(11:05-11:30)
清华大学 龙 俊 中国民法典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改革(11:30-11:55)
综合讨论(11:55-12:10)
3月20日(周日)下午
13:30-16:45 商法部会报告及讨论
第一单元(主持人:名古屋大学 宇田川幸则)
专修大学 田泽元章 判例中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及书面投票的问题点(13:30-13:55)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金赛波 独立保函下的追偿问题(13:55-14:20)
南京大学 冯洁语 论保理合同的债权让与对抗要件(14:20-14:45)
综合讨论(14:45-15:05)
休息(15:05-15:10)
第二单元(主持人:浙江大学 章 程)
青海师范大学 王作全 对重构中国股份质押制度的思考——以日本法相关制度为视角(15:10-15:35)
南京大学 解 亘 论知识产权法上的定限权法定主义(15:35-16:00)
东北大学 得津晶隐名合伙——出资合同的一般法化(16:00-16:25)
综合讨论(16:25-16:45)
16:45-17:00 闭幕式(主持人:清华大学 龙 俊)
中国人民大学姚辉教授作学术总结
中国社会科学院渠涛研究员致闭幕辞
名古屋大学宇田川幸则教授致闭幕辞
在中日两国民商法学者广泛参与积极支持下,中日民商法研究交流活动至今已延续二十年,为保障与促进高质量的学术讨论,历次交流活动均采邀请参加的形式。此次交流活动由于疫情影响,将以Zoom网络会议形式在中日两国同步召开,同时亦遵循惯例,仅限受邀者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