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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刘仁文:寻找法律的灯绳
丁杰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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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刘仁文教授联系过多次,与他平时的热情相比,他对这次专访却一直持谨慎的态度。经过反复解释,他虽然同意配合笔者来完成此文,却一再叮嘱并顾虑重重:“请千万不要过多渲染我个人。”

为写作此文,笔者与刘仁文教授进行了多次沟通与往来,被他严于律己的品德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所折服。虽然最后形成的稿件与刘仁文教授对文章意境的期许尚有不小距离,但笔者相信,读者朋友们仍能从本文中获益和受到启发。

 

一、耕耘刑法二八载

 

1993年,刘仁文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社科院法学所)刑法研究室工作,迄今他已在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的这座小院里度过了28年的时光。

28年里,刘仁文从研究实习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现在,他是社科院法学所的二级研究员、创新工程首席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社科院刑法学重点学科负责人,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教研室主任。

经历了无数彷徨、寂寞和清贫的日子,刘仁文凭着“坚持就是胜利”的毅力,不断突破自我,于曲折中奋起,在汗水中收获。

他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余项;独著、主编《刑法的结构与视野》《立体刑法学》《刑法学的新发展》等20余部著作,主持翻译《牛津犯罪学指南》等7部著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中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50余篇,包括用英文、德文、日文、俄文、韩文、葡萄牙文等发表外文论文10余篇,出版英文专著1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读书》等发表各类文章数百篇,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报送内部研究报告100余份;多次入选中国法学创新网高产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作者、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排行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十佳教师(连续十余届),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个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和优秀论文一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等荣誉。

刘仁文的辛勤耕耘得到了国家和社会有关部门的认可。他多次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刑事立法专家咨询工作,参加中央政法委等召集的司法改革专家论证会;曾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并受聘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的特邀咨询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家咨询委员,多次参与司法解释和疑难案件的专家论证与咨询工作;应教育部邀请,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法学》的审稿专家;担任国家“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多次在全国高校和党政机关做普法报告;多次参加并出色完成中央交办给社科院和法学所的系列课题和任务,如参加中国—联合国刑事司法对话会,参与郑成思先生给中央政治局主讲《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讲课稿的撰写。

此外,他还担任了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国际犯罪学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以及《波兰刑事政策评论》和《亚洲犯罪学杂志》编委等一系列学术和社会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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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

 

二、打造有自己特色的学术标签

 

刘仁文“初出茅庐”时,曾向两位法学界的前辈请教,为什么他们的教学和科研做得那么好?一位前辈的答复是“不要嚼别人嚼过的馍”,另一位前辈则告诉他:“人不要和别人比,那样容易使标准混乱;而要和自己比,今天的我是否比昨天的我有长进,这个标准更明确。”

两位前辈的这种独立精神深深地影响了刘仁文。如今,作为导师,他亲手培养了30余位博士和博士后、100余位法学和法律硕士,至于听过他课的更是难以统计。在他培养的学生中,已经有多位晋升为教授和博士生导师,还有不少成为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科研上,刘仁文也走出了一条自己的特色之路。

说到刘仁文的科研特色和学术标签,最先让人想到的是他的立体刑法学。

立体刑法学最初由刘仁文在2003年提出,现已发展成为我国刑法学界一个有影响力的学术命题。该命题的核心思想是刑法学研究要前瞻后望(前瞻犯罪学,后望行刑学)、左看右盼(左看刑事诉讼法,右盼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上下兼顾(上对宪法和国际公约,下对治安拘留和其他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内外结合(对内加强对刑法的解释,对外重视刑法的运作环境)。它强调系统论,主张刑法学的研究不应是平面的,而应是立体的;不应是一元的,而应是多元的;不应是静态的,而应是动态的。

近年来,多家报刊以“我为什么要提倡立体刑法学”“立体刑法学:建立刑法学新的研究范式”“立体刑法学再出发”等为题对刘仁文进行专访或向他约稿。2019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法学》也肯定了“立体刑法学”的价值,将其列为由我国刑法学者自己创造的带有本土特色的学术成果。

死刑研究是刘仁文的另一个学术标签。他对死刑进行了长期不间断的研究,学界甚至有人称他为“刘死刑”。刘仁文迄今出版了4部这方面的著作:《死刑的全球考察》(译著)、《死刑的全球视野与中国语境》(独著)、《死刑改革与国家治理》(主编)、《死刑的温度》(独著),发表《死刑研究方法论》等论文10余篇,产出相关文章、专访和内部研究报告数十篇。

死刑研究给刘仁文带来过痛苦和烦恼,也给他带来了荣誉和欣慰。2014年,他的《死刑的全球视野与中国语境》一书获得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成立30周年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死刑的温度》一书入选《法治周末》组织评选的“十大法治图书奖”,《死刑判决之后》一文获得新浪网“致敬专栏奖”。

刑事政策也是刘仁文发力较多的一个领域。他于2004年出版的《刑事政策初步》一书曾被多所高校指定为研究生参考用书。目前,他正着手对该书进行修订。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填补刑事政策与刑法教义之间的“鸿沟”,建立二者融会贯通的机制。

同时,他对刑事政策的研究也深入一个个具体的领域,在废除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制度,改革强制医疗和收容教养制度,减少死刑、激活特赦、实现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司法化等方面持续性地产出了一批成果,特别是发挥社科院国家智库的作用,对相关制度的改革和相应政策的出台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刘仁文认为,必须始终保持对刑法基础理论的重视。《过失危险犯研究》《严格责任论》是他在这方面早期努力的体现。近年来,他又针对我国刑法结构的完善连续发文,主编了《废止劳教后的刑法结构完善》等著作。这些论著的基本观点是:我国刑法应当做重罪和轻罪的区分,并对轻罪建立前科消灭制度,以降低犯罪附随后果对犯罪人及其亲属的影响,这是废止劳教后大量轻罪入刑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我国刑法的法律后果应从一元制的刑罚转向二元制的刑罚与保安处分并列,将散存于刑法内外的各种保安处分措施加以体系化,这也是刑法适应“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要求。

对社会变迁与刑法发展的关系,刘仁文亦关注已久。他先后发表《社会转型与刑事政策》《从革命刑法到建设刑法》等论文,并主编了《社会变迁中的刑法发展》《社会变迁与刑法科学新时代》《社会变迁与刑法知识演进》三部曲。随着网络信息社会的到来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中的不确定性增加,人类文明进入一个利弊共生的新时代。社会结构的变化必然导致犯罪形态的变化,而刑法制度和刑法理论也将相应地发生变化。对此,刘仁文主张,刑法学者应有足够的社会想象力,如对人工智能的刑法介入问题,不妨未雨绸缪。

当前,新型犯罪不断出现,对此,刘仁文一直保持密切跟踪。这并不奇怪,早在1994年,他就在《法学研究》上发表过《我国环境犯罪初步研究》一文,后来又出版了《环境资源保护与环境资源犯罪》一书。晚近,他又在自己主持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重点学科暨创新工程年度论坛上,频频就新型犯罪问题设置议题,组织多方专家参与讨论,相继主编出版了《刑事法治视野下的社会稳定与反恐》《贪污贿赂犯罪的刑法规制》《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证券期货犯罪的刑法规制与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网络时代的刑法面孔》《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等系列著作,丰富和深化了学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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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教授(左七)与他的学生们

 

三、法律应与诗书通

 

最近,有微信公众号连续用“法学界的文学家”来报道刘仁文的系列人文作品:《远游与慎思》(增订版)、《法律的灯绳》(增订版)、《死刑的温度》(增订版)和《司法的细节》(增订版)。虽然刘仁文对“法学界的文学家”这一标题不是很满意,却也反衬出他历来主张的“法律应与诗书通”的治学理念。

在刘仁文所获的众多奖项中,他似乎对2015年新浪网在“睿见三亚·新浪思想盛典”上颁给他的一个奖感到有点意外。当时,给他的颁奖词中提到:“他深切关注中国现实问题,坚守独立思考的理性立场,精通法学,兼通文史,以温暖的人文情怀,促使法律公平正义之光照进现实。”这一对刘仁文的“高抬”虽然令他忐忑和不安,却也让他备受激励与鼓舞。

刘仁文认为,一个国家要真正建成法治社会,一定要有良好的法治文化和相应的人文基础。法律信仰、法律权威等法治软实力是不能一蹴而就的,它需要良好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浸润,而良好法治文化又必须建立在人文精神的基础上。我国的法治建设有赖于法治文化的春风化雨和润物无声,法律人应当尽可能地多一点人文精神,不仅做法律技术的工匠,更做法律理念的引导者。

在《远游与慎思》一书中,刘仁文将“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结合起来,提出“以更宽阔的视野来看待法”的观点。一方面,他以感恩之心回望改革开放以来域外法治建设对我国的帮助和借鉴作用;另一方面,他又敏锐地看到,现在我国的法学已经摆脱了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知识的过分依赖,中国法学家需要更多地脚踏中国这块土地,更具主体意识和时代精神。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比较法研究的不重要,相反,恰恰是知识互惠的开始。

在《法律的灯绳》一书中,刘仁文指出,法律作为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对于身处其中的法律人甚至普通大众来说,恰似一座巨大的迷宫。法治是动态的,法学也是动态的,这种动态性增加了法治迷宫的复杂性。如何让老百姓能接近法、亲近法、信仰法,在法律的迷宫中找得到灯绳,是每位法学研究者和法治工作者都应当深思的。一位检察官读了《法律的灯绳》一书后,感慨道:“法律工作者,尤其是司法工作者,一直都在寻找灯绳。找到这根灯绳,法律才会变成一束光,照亮别人的路。”

在另一部随笔集《司法的细节》中,刘仁文写道:“法治大事,必作于细。法治既是一种理念、一套原则,也包含种种细节;而正义的实现,不光要靠格式化的实体和程序,还要靠贯穿整个司法中的种种细节。有时,正义恰恰就落在细节之中。”

《死刑的温度》是刘仁文另一部有广泛影响力的著作,介于专业论著与随笔之间。该书的第一版序言“超越悲剧”和第二版序言“超越愤怒”,结合具体案例,让读者对于死刑在理性认识之外又增添感性的共鸣,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目前,该书正在计划推出第三版,第三版的序言题目也早已想好——“超越恐惧”。

哲学家休谟说过,一切科学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无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刘仁文对此深以为然,他在《法学与文学》一文中指出,法学是人学,文学也是人学,莎士比亚等人的作品之所以能超越时空,就是因为他们抓住了人性。在法学领域也是如此,许多超越时空的作品都是与人性紧密相连的。因此,在刘仁文的学术思想中,“人性”始终是一个被赋予重要意义的字眼,他主张,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要从人性出发,违背人性的立法和司法是无法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的。

繁忙的工作使刘仁文不得不放弃了好几家报刊的专栏写作,但他内心还是把短文章看得很重。他的案头摆着《培根论人生》《蒙田随笔集》《帕斯卡尔思想录》等短文结集的名篇,他常以这些作品自期。他提醒自己,写出《资本论》等鸿篇巨制的马克思也是一个给报社写稿的高手,因此,只要自己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到工作上来,持之以恒地观察、思考和写作下去,就一定能形成自己的风格,形成自己的体系。文章无论长短,各有价值,关键在于要有自己的思想。

 

四、朝闻道,夕可死矣

 

如今,刘仁文已过知天命之年,他的心情正如其在《刘仁文的法学世界》一书的前言中所指出的:“学然后知不足”“知耻而后勇”“朝闻道,夕死可矣”。

庄子曰:“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对此,刘仁文深有体会。他说,年轻时,曾以为只要自己发奋努力,就可以把“无知”变为“有知”,但越学越发觉,即使自己再努力,也只能在无边的“无知之幕”里拓宽一点点知识的边界。世间博学、勤学如钱锺书者,也只能基本读遍其所在专业领域的中外名著,而对专业之外的众多领域仍是望洋兴叹。认识到这一点,并不是要悲观地无所作为,而是在积极进取的同时,对自己有一个恰当的期待,保持一颗谦卑之心。与具体知识相比,也许更重要的是智慧、方法和情怀。

写日记是刘仁文坚持至今的习惯。他从小喜欢格言警句,并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尽相同的句子题于自己的日记本扉页,用以自勉。在晚近几本日记本上,他题记的有:“精神到处文章老,学问深时意气平”“利刀割肉疮犹合,恶语伤人恨不销”“大道不器”“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止语积福德”。

虽然用以自勉的话往往是自己感触最深甚至“缺啥补啥”的,而且就算再努力也未必能完全做到,但刘仁文认为,有意识的自省肯定胜过无意识的放任,无情的解剖一定有助于自己的日拱一卒。他举例说,自己的第一部随笔集名为《想到就说》,这从正面也可以理解为勤奋、敢言。但如今,自己却更倾向于“三思而言”“再慎何妨”。他反思到,过去常以为自己有话直说是一种赤子之心的体现,但现在的认知却有所改变,“赤子之心”其本质应当是心地纯洁善良,让人如沐春风、如饮甘露,就如他脑海中经常闪现的法学家潘汉典先生那种看似一张孩童般的脸。

刘仁文年轻时也爱与人争论、商榷,如今面对学界中他人对自己的批评甚至误解,他也学会了淡然处之。

2017年,他的一篇文章引发学界热议,其中不乏产生误读的人,有报纸组织专题讨论,希望他系统回应一下,但他婉谢了。刘仁文认为,自己的观点已经在文中表达清楚,学术不必立马分出高下,只要有利于思想的争鸣和理论的多元,即使自己受一点委屈和误解,也应当容得下不同的声音。

还有一次,一位刑法学者在其著作中简单地批评了刘仁文的立体刑法学,他的学生援引下面的话来替他鸣不平:“凡是不附理由的批评都是不负责任的批评。”刘仁文却说,他要和这位教授成为和而不同的典范。他还和自己的学生说,看来人的心胸确实是可以通过修炼变得更宽广的。

2021年“五一”假期,刘仁文启用了最新一本日记本。在扉页上,他只题了两个字——“慎独”。他希望自己不管身处何种场合,都要力争做到不跟风、不媚俗,不以眼花缭乱的外部标准来扰乱自己,而要以清晰明了的内心标准来要求自己。

人生没有彩排,无论是身为导师立德树人,还是身为学者求学问道,刘仁文自有许多感悟,这其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凡事不怕晚,只怕不开始”“只管耕耘,不问收获”,这是《刘仁文的法学世界》前言结尾部分的话。

面对自己又一批即将毕业走向社会的学生,他以近20年前出版的《刑事政策初步》自序中的一句话与大家共勉:“人除非到‘闭上眼’,否则即使前面是完美的,也可能在最后一刻身败名裂。”法律人与从事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研究的人相比,由于其离权力更近,有的甚至本身就身处权力之中,面临的诱惑更多,风险更大,更需时时警惕,如履薄冰!

这些年,商务印书馆每年都会赠刘仁文《汉译名著台历》,他在写日记时,也常常会把当天那一页台历的名著名言抄录下来。看着台历上那一个个耀眼的、为人类所共同尊崇的作者和作品,他深知,也许自己这一辈子都难以企及,但作为一个梦想,人生的征途会因此变得更有意义,而生活的全部意义不就在于过一种有意义的人生么?

 

来源:《法律与生活》杂志8月下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