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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数年的浴血奋战,一代天骄——蒙古乞颜部孛儿只斤氏铁木真终于统一了蒙古高原诸部,于公元1206年春,在斡难河之源召集忽里勒台(蒙古语意即聚会召集的族众会议),铁木真被加冕“成吉思汗”(意为拥有四方的部族大酋长)仪式后,他便开始大封有功之臣。每封一人,成吉思汗都会充分赞扬和肯定一番受封人过往的功绩和贡献,由此对这些受到封赏的人心理上形成进取心和荣耀感。在分封其六弟失吉忽秃忽(成吉思汗的母亲诃额伦夫人的养子)为札鲁忽赤官职时,成吉思汗说道:“你是我的六弟,承蒙长生天的护佑,一统天下,治理全国的民众,在成就如此大业的时候,你就是我的眼睛和耳朵,我封你的职责是清点全国的户籍,分遣众人,各部安置都要听从你的命令,惩戒盗贼,探测紧急情况,杀死应被杀死的人,惩罚应受惩罚的人”。成吉思汗同时下旨意说:札鲁忽赤失吉忽秃忽依据我的命令所断的案子,要书写在青册上,子孙后代要严格遵照执行,无论什么人都不得擅自更改并违背青册的记录。
失吉忽秃忽由此成为了大蒙古国建国后的首位札鲁忽赤官。根据成吉思汗分封此官职给失吉忽秃忽时那一番言语可知,札鲁忽赤官失吉忽秃忽负责主持分封千户,拟制青册并记录,执掌裁判诉讼事宜,将行政下辖裁判案例与成吉思汗商议后用白纸黑字记录并造册保存,后人则遵依执行,不得更改,否则将受到严厉惩处。《蒙古秘史》中关于札鲁忽赤的原文为“古儿,迭额列因,札儿忽”,旁注“普,上的,断事”。其隐义即为诉讼之意,札鲁忽赤在蒙古语意中有掌控诉讼裁断之意,札鲁忽赤一职总揽全国的诉讼诸事,还兼顾民政、赋税等事项。就其司法职能而言,实质就是断事官,又是与今天的法官有异曲同工之处。作为札鲁忽赤官的失吉忽秃忽是大蒙古国最高司法审判官员,他还得到了成吉思汗所承诺“九罪不罚”的特权。成吉思汗授命失吉忽秃忽裁断案件要书写在青册上,蒙元历史文献中所谓的“青册”在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认知,此如法国学者伯希和与中国学者余大均教授认为“青册”是在白纸书册上用墨水书写的户口;蒙古史学者道润梯布则认为是指大事记之类的记载历史重大事件的史书,其间不仅记载了大蒙古国政治、军事等事宜,而且记录了成吉思汗所言传口授的治理训言等内容,青册也由此成为类似于成吉思汗《大札撒》的一种法律判例汇编。大蒙古国建国前后由成吉思汗陆续制定和颁行札撒法律严密地保存在汗斡耳朵(汗帐宫殿)及宗王府邸中,记录在青册文书上,札鲁忽赤官失吉忽秃忽则有效贯彻执行着成吉思汗的札撒法律,其中包括此前已在蒙古民族世俗中形成的口口相传的习惯法,以及陆续增补并记录于青册之上的成吉思汗成文法典。丘处机在其《长春真人西游记》中也曾记载:蒙古人“俗无文籍”,一切均靠“约之以言”或“刻本为契”,他们绝不违抗首领的命令,说话算数,“有命则不辞,有言则不易”,充分证明了成吉思汗在制定法纪方面的巨大威慑力和强劲执行力,作为大蒙古国的札鲁忽赤官,失吉忽秃忽也是坚决将其贯彻执行于司法实务中的。
成吉思汗规定,札鲁忽赤官失吉忽秃忽在审理案件时,由成吉思汗的宿卫——怯薛(轮流值宿守卫的近侍,具有很高地位,保护大汗及汗斡耳朵的安全)参加庭审,但是大蒙古国发生的重大案件则由成吉思汗亲自审理裁断。大蒙古国时,作为札鲁忽赤官的失吉忽秃忽特别注重案件处理的公正性,波斯学者拉施特曾在其《史集》中记载他履职时候的情况:失吉忽秃忽决断公正,给过犯人很多帮助和恩惠,他屡次反复说“不要因为恐惧而招认”!他对罪犯说道:“不要害怕,说实话!”从这些充满温情的细节可知,失吉忽秃忽能够秉持理智客观的态度,并坚守公平公正的断案原则,其裁判方式也奠定了大蒙古国较为坚实的司法审判基础,并为后世大元王朝所沿袭。札鲁忽赤官在裁断各类型案件时注重审讯,重口供同时也重证据,为避免这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司法人员采取的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误判偏差,札鲁忽赤官要求审判现场至少要有三个以上的人在场证明,力图保障证据的真实,最大限度地实现惩恶扬善,也有力促进了蒙古社会司法审判制度的日趋完备。1211年成吉思汗发兵攻打金国,1215年蒙古军队攻取金中都,札鲁忽赤官失吉忽秃忽奉命检视中都帑藏,金国留守官合答奉献金币于失吉忽秃忽,其不予隐匿,尽数献与成吉思汗,失吉忽秃忽不昧私财、大公无私的举动为成吉思汗所称道,并备受器重。其品行道德也充分体现作为一名司法官员理应具备的公平正直、洁身自好的高尚节操。
大蒙古国蒙哥汗时期,札鲁忽赤官一职由札剌亦儿部分支察哈部忙哥撒儿担任,忙哥撒儿家族三代侍奉成吉思汗及其子孙,也因其家族成员随同成吉思汗鞍前马后,忠诚勤恳且屡建奇功,深得蒙元黄金家族的器重。贵由汗时忙哥撒儿即升任蒙哥藩府札鲁忽赤一职,其在后来力主拥戴蒙哥继承汗位,并一举成功粉碎了窝阔台之孙失烈门和贵由之子脑忽等人策划的军变,以其札鲁忽赤官的身份用酷刑鞫讯反蒙哥汗的诸王诸将,经过数天严密的调查审问,忙哥撒儿从纷繁事实中抽丝剥茧,从他们彼此矛盾的供词中抓住破绽,使反叛者不得不供认确曾勾结图谋叛乱。按照蒙哥汗旨意,他将涉案的77名官员处以极刑。随后到案的也孙脱、不里(察合台之孙)以及先后被拘捕的贵由汗遗孀斡兀立海迷失及其大臣合答、镇海、八剌、畏兀儿亦都护等,都由以忙哥撒儿为首的札鲁忽赤官进行审判裁决;包括斡兀立海迷失、也孙脱之妃及诸大臣在内的几乎所有叛王的追随者都被处死,不里被送给拔都处决,失烈门等诸王则被流放到南方军前服役。忙哥撒儿还派出下级断事官到西域和汉地追查叛王之党,就地处决反叛者。据1254年访问蒙古的法国国王使者卢勃鲁克所说,此案被杀的蒙古贵族达300人之多。忙哥撒儿处断涉及此案之叛王、后妃及诸大臣毫不留情,将反对派几乎斩尽杀绝,因而蒙哥汗对他“委任益专”,“有当刑者,辄以法刑之,乃入奏,帝无不报可”。或有事入奏而宪宗寝卧未起,即直趋宫帐前,扣箭房,所言事皆获允准。足见蒙哥汗对他的宠信与倚重。蒙哥汗时期,大蒙古国的政务定夺也多取决于他。忙哥撒儿办事勤劳尽责,尤以严格执行札撒著称,虽亲友有犯,断处毫无偏私;大蒙古国的皇太后唆鲁禾帖尼或其他妃子小有过失,忙哥撒儿也能直言不讳,因此其深得蒙哥母子、兄弟的器重,朝廷和藩府老臣、宿卫对其也无不敬畏。
至忽必烈建立大元王朝后,札鲁忽赤官的职责权限逐渐缩小,主要负责裁判诉讼和掌管民众户籍分配。元朝立大宗正府,以诸王主持府事,设从一品高秩的札鲁忽赤官,元成宗铁穆耳以后札鲁忽赤官员额更是多达四十余人,专职审理四怯薛、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的犯罪案件和婚姻、驱良等户籍争讼,也审理汉人、南人的重大刑事罪犯,按检诸路刑狱。有时,元朝廷边远征伐也派札鲁忽赤官领军,体现了大蒙古国历来的全民皆兵的宗旨。仿照札鲁忽赤制度,元王朝中书省设三品断事官,员额由三十一人逐渐增至四十一人,从皇室、诸王驸马投下的怯薛等官选用人员,掌刑政,并常派出理算钱谷。枢密院也设三品断事官数员,掌管和处理军府狱讼。受蒙哥汗授权,拔都汗的金帐汗国控制着西方诸汗的军政大权,金帐汗国也设置有札鲁忽赤官专职法律事宜。又据北京大学历史系余大均教授所译前苏联蒙古史学者雅库伯夫斯基著作《金帐汗国兴衰史》描述:马哈麻•伊宾•忻都沙•纳西彻瓦尼在《答思秃儿哈的卜》一书中引用了三份委任某人为札鲁忽赤官的敕令,根据敕令内容,大蒙古国的分属汗国——拖雷后裔的旭烈兀伊尔汗国中央专门设置有根据成吉思汗大札撒进行裁断案件的札鲁忽赤官,该职务通常委任有一定势力与威望的蒙古贵族担任,敕令中明确所担任该职的人对于争执当事方的判决一定要公平公正,且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能有陷害、欺凌及使用暴力等情形。
札鲁忽赤作为蒙元王朝历史上的重要官员序列,在蒙元统治时期的社会治理和政权巩固过程中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其体制在元朝后期及其附属、衍生汗国乃至于明清时期的蒙古民族法制史上也依然产生过一定的影响和作用。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