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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同志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提出的“十个坚持”,贯穿着改革、法治、文明、公正、开放、共治等时代精神,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这“十个坚持”具有突出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既是对我国政法工作方法论的重大发展,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拓展。
“十个坚持”是对法治实践理性的理论表达,体现了政法工作的辩证法。实践理性的根本特征在于对各种正当利益和价值的合理平衡,尽可能防止顾此失彼甚至因小失大。“十个坚持”对如何处理好秩序与活力、维权与维稳、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等关系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符合中国实际、体现法治要求的处理思路。比如,关于秩序与活力的关系,第三个“坚持”强调,要坚持维护社会安定和激发社会活力相统一,努力使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十个坚持”是对法治前沿问题的理论回应,突显了政法工作的时代特征。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执法司法工作面临新机遇新挑战。面对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科技的迅速发展,第五个“坚持”强调,要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信息化和执法办案深度融合,通过信息化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强化内外监督、提高办案质效。面对新媒体时代对政法舆论宣传工作的挑战,第十个“坚持”提出,坚持一手抓法定职责履行、一手抓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提升,努力为政法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十个坚持”是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提炼,凝聚了政法工作的中国智慧。在如何改善执法效果上,第二个“坚持”强调,要遵循执法为民的宗旨,正确处理法、理、情的关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如何建好政法队伍上,第九个“坚持”强调,要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如何做好重大敏感案件舆论引导上,第十个坚持强调,要把握好按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和按执法司法规律办事的结合点,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
从人类法治思想发展史来看,思想家们的原创性理论往往根植于本民族独特的法治传统和实践,来源于本民族非凡的法治智慧和经验。中国几千年法律文明史,特别是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为法学理论创造提供了难得的知识富矿。我们要善于从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中提炼出可普遍化的经验,把可普遍化的经验升华为有说服力的理论,为人类法治理论宝库添加更多中国元素。
(评论人黄文艺)
【期刊名称】《法制与社会发展》【期刊年份】 2016年【期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