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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举行2017年导师组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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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7日下午,法学系2017年导师组工作会议在法学研究所新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会议针对党和国家关于法学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所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结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新成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等新形势新举措,就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在“教学强所”方面的新目标、新任务,围绕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法学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工作的新问题、新挑战,集中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深入探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兼法学系主任李林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两所联合党委书记陈甦教授、两所联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穆林霞副所长等两所主要领导和各研究室主任、导师组组长等一起参加了本次会议。

李林所长首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5月3日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今年5月22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着重剖析了两所法学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努力方向。他指出,中国社科院大学的成立,对两所的科研、教学工作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科研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往教学、课堂等方面进行延伸,在建设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全面做好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加强法学教材建设等方面,着重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地讲政治,要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领域的改革,不断强化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长期以来,两所坚持“科研强所、人才强所、管理强所、教学强所”四个强所战略,其中“教学强所”战略需要结合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及时调整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以实际行动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对法学教育事业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会上,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兼法学系副主任和法硕办主任的席月民老师就法学系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对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了重点阐释,并专门就法学系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了有关说明。与会人员对两所法学教育的培养管理模式和改革发展方向、对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等发表了真知灼见。会上公布了两所办公会今年新通过的《法学系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关于研究生院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的补充规定》和《法学系辩论队参赛支持办法》,同时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安排计划征求了意见。

本次会议既务虚也务实,会议把两所的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与党和国家法学教育的新部署和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既明确了两所在实施“教学强所”战略中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路径,也研究解决了当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统一认识并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新精神以及认真做好两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和导师指导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