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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Ingvar Roth教授做客第六十四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
暨“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之第一百三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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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第六十四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暨第一百三十二期“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学楼101教室顺利举行。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文化权利与《欧洲人权公约》的实施”( Culture Right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特别邀请到了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Hans Ingvar Roth教授担任主讲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担任点评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老师担任主持人。在校法学博士生、法学硕士生、法律硕士生以及其他兄弟院系同学五十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在讲座开始之前,席老师表示本次讲座是春季学期第一次讲座,希望同学们认真聆听,并对Hans教授和莫纪宏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莫纪宏老师向同学们简要介绍了主讲人Hans教授的学术背景、本次讲座的主题和内容,希望同学们能从Hans教授的演讲中得到启发。

Hans教授首先向同学们讲到他曾于1987年来过中国,30年来这座城市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后向同学们抛出了本次讲座的两个主体部分,即文化权利、《欧洲人权公约》的实施与张彭春先生的生平、法学和哲学思想发展。Hans教授比较了《欧洲人权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的异同,指出国家裁量余地原则经判例法实践不断完善,现已成为欧洲人权法院的重要原则之一,在《欧洲人权公约》的司法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文化权利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很难定义,但可以从保障人权的公约中发现各项“文化”要素,《欧洲人权公约》使本区域公民的文化权利在全球化进程中保持了自身特色。

其后话锋一转,Hans教授讲到《世界人权宣言》由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正式颁布,对世界人民争取、改善和发展人权产生了深远影响。起草《世界人权宣言》的关键人物有安娜·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张彭春(Peng Chun Chang)、查理斯·马利克(Charles Malik)、何纳·卡森(René Cassin)、约翰·汉弗莱(John Humphrey)。Hans教授讲到张彭春先生的生平,其1892年4月22日出生于天津,1910年进入美国克拉克大学学习,1919年在南开大学工作了几年之后回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曾任南开代理校长,参与筹办南开大学,任清华学堂教务长,并建议成立清华大学。张彭春先生具有极高的语言天赋,不仅创作剧本,还改编了易卜生的剧本。张彭春先生对《世界人权宣言》的主要贡献在于:(一)中立的宗教立场;(二)主张简洁而易于把握的原则,使宣言具有严谨的结构;(三)维持个体权利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四)主张去掉宣言中关于自然和上帝的隐喻;(五)坚持中国传统文化,将“仁”的概念纳入宣言第一条,成功融入儒家思想等。这不仅对中国而且对世界都有着深远的影响。Hans教授希望自己介绍张彭春先生生平、法学与哲学思想的瑞典语著作能够早日被翻译为英文或中文。

莫纪宏老师在点评中首先对Hans教授的精彩讲座致谢,其后梳理了讲座内容并着重说明了张彭春先生对《世界人权宣言》显著而卓越的贡献。他提到,张彭春先生出生于1892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先后在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任教。张彭春先生与美国第32任总统罗斯福的夫人安娜·埃莉诺·罗斯福、查理斯·马利克博士与何纳·卡森等《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者堪称历史上伟大的人物。文化权利的直接定义很难下,张彭春先生将中国古代哲学“仁”的概念与西方思想巧妙融合,以中西方文化的基本元素得出文化权利的间接定义,展现了不凡的中国智慧。

在自由提问环节,同学们举手踊跃、发言积极,Hans教授分别就同学们提出的中国与瑞典公民教育权利的异同、对中国古代文化“仁”的理解、政府限制自身权力以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激励机制何在、研习张彭春先生的法学思想可从哪方面入手、文化权利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等问题做了耐心回应,莫纪宏老师也做了相应补充,并就瑞典宗教教育的现状与发展问题向Hans教授询问。老师们详实的解答,消解了同学们的疑惑,补充了同学们的知识背景。

最后,席老师强调指出,新学期部分课程将以前沿问题专题讲座的形式呈现,本次讲座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同学们一定要注意到课程形式的变化,积极做好预习,带着问题聆听讲座,会有更大的收获。

本次学术沙龙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法学系研究生会学术部刘志远撰稿;宣传部马凡钧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