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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受理打假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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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将销售假减肥药的李某、刘某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成为全国首例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打假公益诉讼。

2016年9月起,李某在家中干起了卖“特效减肥食品”的生意,先是购买“三无”减肥胶囊,然后伙同被告刘某私自灌装并加贴标签、随意标识用法用量,在网上向消费者出售。

为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李某等人特别注明这款减肥胶囊具有“强效瘦身瘦大腿肚子”“纯中药”“无副作用”等特点,但事实上这些内容均为虚构。经鉴定,现场扣押的涉案胶囊中含有西布曲明等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成分,不仅无法达到减肥效果,对人体还具有严重的副作用。

在销售过程中,李某还广泛宣传“诚招微信代理”发展下线,至2018年1月,累计销售该减肥胶囊550余瓶,共计金额5.6万元。

对李某、刘某的售假行为,拱墅区检察院积极履行职责,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将二人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这也是全国首例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打假公益诉讼。

2017年7月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生效后,检察机关被正式以立法形式授权开展公益诉讼。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打假公益诉讼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助力“天下无假”的利器。

另据了解,李某、刘某等人还有可能被阿里巴巴进行民事。在本案中,阿里巴巴集团在协助检察院调查之外,同时展开可对李某、刘某的民事诉讼追责,旨在提高制售假者违法成本,使制售假者倾家荡产。“要为检方对售假者提起公益诉讼点赞,这种做法应当成为未来打假、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商品的新模式。”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说。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