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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蓝皮书:中国司法制度发展报告(2020)》
主编:陈甦、田禾
执行主编:吕艳滨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21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司法制度发展报告(2020)》。
本书全面归纳了2020年中国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人权保障水平、突出为人民服务意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及发挥信息化作用、积极开展抗疫行动方面的做法、成效,并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本年度蓝皮书首次对全国省级监狱管理局的狱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评估,对其中的成绩、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并重点推出《司法责任制改革近期发展与评价》《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发展状况观察》《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的调整与完善》《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的进展》等多部调研报告。
突出为民服务功能,司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蓝皮书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司法机关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和细化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不断完善认罪认罚制度,加强社区矫正等刑罚执行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了中国司法的人权保障水平;坚持人民司法,突出司法为民服务;不断改善法治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积极推动多元纠纷化解和公益诉讼的开展,加强《民法典》等法律的普法工作。在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司法行政信息化和智慧警务的辅助下,中国司法工作在整体上没有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干扰,智慧司法焕发了勃勃生机。
蓝皮书指出,近年来,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体现了十九大以后国家司法改革的最新成果,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履职保障,以及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等重大改革成果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两部法律的修订全面落实了司法责任制,在赋予法官、检察官司法权力和加强保障的同时,强化了监督和制约。
蓝皮书指出,司法机关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完善认罪认罚制度、加强刑罚执行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了中国司法的人权保障水平。司法机关突出为民服务意识,从思想和理念上重新审视和重视司法的服务性功能和作用,法院系统的12368诉讼服务中心、检察系统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已实现全覆盖,司法行政机关打造服务平台,优化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
蓝皮书指出,司法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司法机关高度重视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了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及上海金融法庭,并与其他部门加强交流合作,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检察机关积极凸显检察服务便民利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政法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
蓝皮书指出,各地司法机关在各自领域内积极将司法与社会治理相结合,提升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各地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非诉讼和诉讼对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化解纠纷功能,让人民内部矛盾更快更有效化解。各级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参与社会治理。全国检察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逐年上升。各地密集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和文件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公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不同机关的协作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则以加强普法的形式参与社会治理。在“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民法典》的出台为普法工作注入了新内容。
蓝皮书指出,2020年,各项司法活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挑战,疫情导致大量线下司法工作受到阻碍,不管是律师会见当事人,公安、检察的侦查起诉,还是法官庭审都受到极大限制。在疫情期间,各地司法机关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一方面,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另一方面,积极利用网络在线开展司法活动。智慧司法建设助力司法机关渡过抗疫难关。
蓝皮书指出,2020年,中国的司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关注。有的地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到位,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落实效果不佳;有的地方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存在裁判不统一现象;一些基层司法机关的人案矛盾突出、办案压力大,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今后,中国司法应当沿着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确定的方向,深刻理解当前任务形势,不断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及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抓住影响司法公信力、制约工作质量效率的瓶颈问题和关键环节,在顶层设计以及配套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司法体制配套改革进入更加微观和可操作层面,不断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释放改革红利。加强司法人权法治保障、加强司法统一性,不断完善执行制度,让司法更加智慧化、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狱务公开积极推进,监狱人权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中国狱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20)》一文首次对省级监狱管理局及其下属监狱开展狱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
评估发现,2020年,受评估的监狱管理局的狱务透明度指数平均得分为72.61分。其中22家监狱管理局得分在60分以上。狱务透明度排名靠前的监狱管理局分别为广东监狱管理局、江苏监狱管理局、贵州监狱管理局、上海监狱管理局、湖北监狱管理局、四川监狱管理局、浙江监狱管理局、安徽监狱管理局、山东监狱管理局和福建监狱管理局。从本次评估得分情况来看,大部分地方狱务透明度得分较高,狱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其中得分最高的广东监狱管理局为90.85分;但也有部分地方狱务透明度得分较低,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设置陈旧、落后,甚至个别监狱管理局尚未建立独立门户网站。
蓝皮书指出, 2015年,司法部下发《狱务公开意见》后,各地监狱管理局纷纷通过建立门户网站、加强“两微一端”建设等推动狱务公开工作,狱务公开整体上呈现透明、有序态势,公开力度不断增强。评估显示,多个领域的狱务公开亮点纷呈。各地高度重视狱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狱管理局的门户网站是社会公众、罪犯近亲属其能够方便获得狱务公开信息最为方便快捷的途径。为了便于公众浏览门户网站,85.2%的监狱管理局提供了官方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移动终端平台的链接。有的则提供了提供网页移动版的阅览方式,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拓宽公开的渠道。狱务公开使得监狱相关的便民服务信息获取便利。狱务公开要求狱政部门在提供公共管理与服务时,坚持公开、便民原则,方便人民群众,体现执法为民的理念,服务和改善民生。多数监狱管理局网站提供了网站搜索功能。北京、河南、甘肃、青海、新疆等12家监狱管理局提供了无障碍浏览入口,占44.4%,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特殊关爱。狱务基本信息全面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的监狱职能、人员等基本信息,有助于增进公众对监狱管理的了解,提升狱务透明度。各评估对象对狱务基本信息的公开整体上比较全面,公开监狱及内设机构职能、局领导的基本信息和狱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狱管理局分别占100%、92.6%和100%。全国监狱管理部门刑罚执行行为公开状况较好,全部监狱管理局网站都公开了监外执行决定书,其中,吉林、江西、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监狱管理局等还能够实现对监外执行决定书的搜索查询。多数监狱管理局建立了咨询投诉平台,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各地监狱管理局通过在门户网站上开通咨询服务渠道、监督投诉窗口以及沟通平台加强与公众的联系,通过公开依申请公开方式、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除此之外,各地监狱管理局还通过民意征集、智能互动等创新与人大代表、公众沟通的方式。
蓝皮书指出,在肯定狱务公开取得成绩工作的同时,也要重视其存在的一些问题。评估发现,全国各地的狱务透明度差异明显,总体上中、东部地区监狱管理局网站的公开情况显著好于西部和东北部地区。目前,全国仍有5家省级监狱管理局没有建立独立的门户网站,只是在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设了一个网页,因此导致狱务信息公布不全面、不规范,与信息化时代的管理要求相去甚远。一些监狱管理局虽然建有网站,但网站维护状况不佳、信息缺漏、更新不及时等现象常见。个别网站或者网站网页存在无法打开的现象,网站形同虚设;有些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有的重要信息,如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等,数年不更新。网站维护差、狱务公开不及时,不利于公众了解和监督监狱工作。此外,狱务公开的对象不清晰,对公众公开的意识不强。狱务公开的对象是社会公众、罪犯近亲属和罪犯,而门户网站的主要对象是社会公众和罪犯近亲属。但是,有些监狱管理局在进行狱务公开时将内部会议、培训、狱警风采、表彰奖励、文化广角等与监狱事务关系不大、公众不关心的内容放置在突出位置,社会公众和罪犯近亲属真正关注的内容却不便查询。
蓝皮书指出,为全面深入推进狱务公开工作,应大幅提升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升狱务公开的理念,贯彻以公开为常态的理念,将门户网站作为狱务公开的关键平台。制定狱务公开的统一规范,统一公开标准和公开渠道,梳理公开清单,编制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公开范围,推动该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运用新技术,提升狱务公开信息化与智能化水平,使得信息更加准确、全面,公布更加及时。进一步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监狱管理部门的支持力度,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向这些偏远地区倾斜,实现各地狱务公开工作均衡发展。同时,及时总结狱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加大向其他地区推广的力度,实现狱务公开工作跨越式的发展。
中国法院创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制度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蓝皮书指出,近年来,全社会积极倡导强化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在执行过程中统筹兼顾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权益,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宁波江北法院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引导和鼓励有履行意愿的当事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通过有条件地暂停信用惩戒,既能兼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能有效激发被执行人的履行潜能,助其“造血再生”,重新焕发竞争力。
蓝皮书指出,实践运行中,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在多方面取得工作成效。执行和解率履行率大幅提高。执行信用修复往往能激发被执行人债务履行的意愿和潜能,调研数据表明,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后申请修复的情况最为普遍,比例达到92%,未达成和解协议但有合理的履行计划占比6%。由此,更容易被申请人接受,共同促成案件和解率和履行率的提高。执行质效稳中向好。从探索试行到全面适用阶段,江北法院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清偿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执行质效数据的持续提升向好,平均执行天数从64.11天下降至60.5天。当事人配合度提高。信用修复激励制度将配合法院执行和积极处置现有财产等列为修复信用前评分的必备要件和基础评查项,有效缓解实践中“查人找物难”的问题。适用信用修复机制后,江北法院被执行人传唤到庭率从35%上升到84%,履行的意愿和协商也较为积极,沟通效率效果明显提升。涉执信访压力减轻。通过严格的量化评分对被执行人的综合信用情况和各项履行行为进行客观评判,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增强申请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任感和信服感。从数据上看,近两年来江北法院适用信用修复的执行案件,尚未出现信访情况。营商环境得到优化。江北法院通过执行信用修复,帮助辖区重点项目单位顺利完成融资和复工,使陷入停工状态的项目重新获得生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制度为法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路径,2020年2-5月,江北法院共为5家企业38名自然人进行信用修复,涉及执行标的金额2550万元。
蓝皮书指出,在肯定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成效的同时,也要重视其存在的一些问题。调研发现,当前各地对法院修复信用的行为正当性存在争议,有的认为在未全部清偿债务之前就解除对被执行人的失信限制,会给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提供时间和空间,一旦解除消费限制,无法有效监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反而不利于案件执行。当前信用评价体系不够科学精准,具体操作层面缺乏法律上的明确界定,各地各法院的评价方法和修复标准存在差异,对应的评分办法通常依照执行经验制定,缺乏必要的实践论证。法院对信用的修复结果并未数据化,也未嵌入和应用于统一征信平台,部分金融机构或招投标单位不予认可,信用修复结果在社会层面获得有效认可和应用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对于信用修复以后的被执行人,能否给予其额外的帮扶红利,以及给予何种帮扶红利存在争议,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尚未完全显现。
蓝皮书指出,为全面深化执行长效机制,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需要不断提升信用修复的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细化信用惩戒措施分级,梳理完善信用修复评估条件,科学设定评估内容。细化信用修复应用场景,完善修复需求、评估结果与修复措施的对应规则。明确信用“不可修复”情形,强化信用修复考核,提升法院客观评估和精准适用能力。规范应用管理,加强立法层面的研判,明确适用前提,统一应用规则,注重信用修复后被执行人外部信用数据和履行行为的动态监管,打造贯穿执行全周期的信用评价和动态监管体系。强化外部协同,探索实行信用修复“灰名单”制度,在行政审批、政策获取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进一步发挥发改委、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信用履行联合激励大格局。广泛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对信用修复被执行人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打破机制壁垒,加强信用信息的互换共享,实现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与财政、银行、招投标等征信管理系统跨部门、跨领域互联互通,推动信用评价及修复结果在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
报告目录
Ⅰ总报告
1.中国司法发展状况:现状、成效与展望(2020)
一、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
二、提升司法人权保障水平
三、突出司法为民服务意识
四、改善营商环境司法制度
五、持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六、司法助力抗疫渡过难关
七、发挥智慧司法更大作用
八、司法制度的挑战与展望
Ⅱ司法体制改革
2.司法责任制改革近期发展与评价
3.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发展状况观察
4.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的调整与完善
5.小额诉讼程序“四化三集约”模式调研报告——以余姚法院为样本
6.员额制检察官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以黔西南州的改革实践为视角
7.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的检视与重构
Ⅲ司法人权保障
8.儿童权益司法保护的进展
9.关于依法扩大假释适用的调研报告
10.“刑民一体化”思路下个人信息司法保护体系构建——以四川省南充市为样本
1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调研报告
Ⅳ执行制度建设
12.规范执行机制建设的沈阳实践
13.执行案件中财产报告制度运行空转问题分析及治理路径
14.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15.关于区块链+网络赋强公证执行路径的调研报告
Ⅴ智慧司法进展
16.浙江法院“四类案件”智能监管平台建设调研报告
17.繁简分流背景下电子送达的探索与实践
18.民事电子送达的实践困境与规范进路
19.“智慧公证”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20.梁平法院“1+6”智慧陪审建设新模式调研报告
Ⅵ评估报告
21.中国狱务透明度指数报告(2020)——以监狱管理局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