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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是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首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在改革、发展、实践中所遇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全额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2010年8月设立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201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拟与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1-2名。经过两年在站培养、考核,综合素质优良者将留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通过答辩,能够提供决议书);
3、能够全脱产做博士后;
4、具有较为扎实的科研功底和学术素养;
5、具有较好的协作意识和团队课题合作研究能力。
二、招收专业及人数
1、法学所:法学专业(民商法、宪法行政法)1人。
(接收简历邮箱:bassfxs@163.com)
2、综治所:法学专业(犯罪学)或管理学专业(行政管理)或社会学专业(城市社会学)1人。
(接收简历信箱:basszzs@163.com)
三、提交材料
申请做博士后者在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可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先将申请人的简历发相关信箱,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进行考察筛选。
进入拟定做博士后者,再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从中国博士后网填报内容后输出打印)和《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报名登记表》;
2、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3、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5、根据北京市社科院博士后科研项目撰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任选一题,3000-5000字,主要陈述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先进性、创新之处、理论和现实意义等);
6、博士论文2本和学术代表作两篇(复印件);
7、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关于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鉴定材料;
8、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等证件复印件;
9、三甲医院健康合格证明(体检表要附上化验单,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尿常规,肝一、肾一、脂一、血糖、腹部B超。三个月内有效);
10、国外留学博士申请作博士后者,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
相关表格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告栏博士后招收启事中下载:http://www.bass.gov.cn/,用A4纸打印。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或相关政策请查询全国博管会有关规定,或联系设站单位了解相关情况。
申请人以电邮方式将《北京市社会科学院进站博士后人员简历》发送至工作站相关信箱。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缪树蕾
电 话:010-64065527
邮 箱:postphd_law@cass.org.cn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站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康晓勇
电 话:010-64859050
附件下载:1、北京市社科院进站博士后人员简历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