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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忠研究员会见美国客人

11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孙宪忠研究员等在法学所会见了到访的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创始人、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Roy Prosterman教授一行。双方就中国农村土地改革问题,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期限、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5年11月18日上午,法学所民法室研究员、欧洲联盟法研究中心主任孙宪忠会见了专程访问的美国农村发展研究所创始人、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荣誉教授Roy Prosterman教授,并就其提出的中国农村土地权利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做出解答。

Roy Prosterman对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情况,尤其是当前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中国农村土地改革意义重大,土地权利的稳定性对农民利益具有决定性意义。但是,目前中国法律保留的土地承包调整制度对农民利益是不利的。

孙宪忠研究员指出,关于农村承包地地权期限的问题,中国立法目前正在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长久不变”的决策,这一决策在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已经做出了重大的改进。在中国土地承包权进一步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已经认识到土地调整存在着两难的情况。有些农民主张定期调整,但是另一些不同意;另外,调整土地的实际社会效果也不显著,因为对农民而言,从事农业不再是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农民进城工作效益更好。农业土地的社会保障职能逐渐退化,拥有土地的社会意义也越来越不显著。因此,承包地调整的问题在中国已经逐渐得到解决。

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Roy Prosterman教授提出让农民自愿转让土地方面的疑问。孙宪忠研究员指出,现在立法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先承认农民对于土地的具体权利,然后才能够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许可农民流转其自有的地权。我国农村人口已经逐渐城镇化,传统的由国家征收农民土地,同时转换农民身份,并给予城市社会保障的“三费一补”的做法已难以为继。孙宪忠研究员仔细地向客人介绍了他所提出的许可农民“带地入城”的学术观点,得到客人的高度认可。

对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做法,Roy Prosterman教授认为这将引起混乱,对此存在担忧。孙宪忠研究员认为,在目前中国法制下,只要建立明确而且细致的制度,基本的问题可以消除。

本次学术会谈得到Roy Prosterman教授的高度认可,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冉昊副研究员,以及二十余位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了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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