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6日至27日,法学所、国际法中心在北京召开"依法治国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纪念法学研究所成立50周年"理论研讨会。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央党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政法机关、高等院校以及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国际法中心等60余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与应邀的10余位法学所知名学友出席了研讨会。
研讨会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兼职教授江必新大法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检察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戴玉忠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孙国华教授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教授分别致辞。江必新、戴玉忠、孙国华三位教授在致辞中对法学所迎来50周年华诞表示热烈祝贺,并回顾了法学所50年来对推动法学思想解放、推动理论联系实际、服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出的积极贡献,期望与法学所一道,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等方面做出新贡献。李林所长答辞感谢国内外法学界、法律界对法学所多年来的厚爱与关心,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是广大法学界、法律界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表示将不负众望继续建设好发展好法学所,为中国法学的繁荣发展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开幕式由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科研处处长柳华文副研究员主持。
研讨会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展开。研讨会分为五个专题:观念更新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回顾与展望、司法改革的目标与路径、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和改革具体司法制度。与会学者对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的界定、司法改革的衡量标准、司法改革的路径、司法改革的方案设计等问题展开全面而深入的研讨。大家回顾了10年司法改革的发展,对今后司法改革的走向加以展望。与会学者认为,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条件下,法学界、法律界要坚持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借鉴域外经验,根据中国国情和实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自上而下,重视地方经验创新,在"三者有机统一"的框架下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注重制度建设与机制完善,加快诉讼法的修改完善,扎扎实实地改革司法体制。与会学者还围绕司法独立、国家赔偿、控辩平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侦查机关的处境与出路、审前羁押、司法官的职业化、社区矫正、案例指导制度、民事执行体制改革、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化、民事诉讼程序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之关系、审判组织改革、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制约和优化配置等司法改革理论与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与会学者表示,此次研讨会总结了10年司法改革的经验,增进了对司法改革的共识,对深化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研讨会闭幕式上,李林所长进一步强调,研究和设计司法体制的深化改革,应当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协调、科学地推进司法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应当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紧密结合起来,从中国的法治国情和社会实际出发,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应当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法学理论创新与法治实践发展,统筹立法发展与司法体制改革,统筹司法制度建设与司法机制完善,统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宪法法律实施,全方位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闭幕式由中国社科院国际法中心主任陈泽宪教授主持。
(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