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令检察队伍“尴尬”
最高检有关人士指出:国家有关部门要改进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
据最高检颁布的《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透露,公务员法即将进入立法程序,同时指出“让国家有关部门改进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为扩充西部检察官队伍的来源创造条件”。针对“司法考试给检察队伍究竟带来了哪些挑战?”记者采访了有关人士。
首先,由于业务部门平时任务重,学习时间少,导致该部门司法考试通过率极低。而这些办案人员若通不过考试,则不能当主侦、主诉,无法独立办案。据介绍,目前检察院系统规定“司法考试可放假20天”,但实际上为了提高考试通过率,有些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已经开始放假40天了。
其次,市检察院一分检检察官告诉记者,由于时间和记忆力的影响,通过司法考试的往往为二线人员(如行政人员)或年轻人。但年轻人多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足够的办案经验,而能办漂亮案子的又往往是年长的,由于司法考试的局限,他们又无法担起重任。
再次,最高检有关人士指出,目前检察院的人员包括几个部分:一是只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可当书记员、行政人员等;二是转业干部或是副处级以上指派的干部;三是既通过公务员考试又通过司法考试的,才可以当助理检察员、主诉检察官等。由于司法考试通过率较低,造成“书记员”的人数庞大。据介绍,有些地方,特别是西部地区,“书记员”级人数达到了60%以上,使得整个检察队伍编制出现了极大的“空白”。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