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辩论赛复赛在良乡校区教学楼222教室成功举办。此次复赛由初赛中晋级的四支队伍参赛,分为两场比拼,主题分别为“实质公平与程序公平何者更重要”以及“安乐死是否应当合法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传媒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陈根发老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第一业务部主任万大强律师,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志同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研究生会主席高云君同学,以及法学系2014级法律硕士一班班长、“模拟法庭之夜”学术活动组委会主任王炳泽同学应邀担任本次辩论赛复赛的评委。众多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观看了此次比赛。
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本次辩论赛正式拉开了帷幕。
复赛第一场由李越同学担任主席,在简要介绍辩题、比赛规则以及双方队员后,比赛开始。正方是由法硕一班的李晓光、郭海姣、张轶男和邱强四位同学组成的“对方辩友你才不队”(即初赛时复活晋级的“打脸队”),主张“实质公平更重要”。他们认为程序公平的价值并非是完全独立的,而实质公平则是客观存在的,程序公平的价值实现基于实质公平价值的实现。程序公平只是实现实质公平的工具与手段之一,其作为工具本身就受到了实质公平的限制。反方是由法硕一班的阮亚楠、潘燕、刘峰和储江四位同学组成的“对方辩友你不队”,主张“程序公平更重要”。他们立足于程序公平更加中立、更加价值无涉,程序公平更容易求得共识,以及程序公平与实质公平虽辩证统一,但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之时,程序公平更为重要三个方面来阐述本方观点。他们认为公平作为一种主观概念,很多时候无法求得实质公平,而程序公平赋予了结果合法性、限制为了结果不择手段,相较而言,程序公平更为重要。双方辩手赛场争雄,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在阐释自己观点的同时也展示出了优秀的辩论技巧。
复赛第二场的辩题是“安乐死是否应当合法化”,首先由本场主席肖笛同学为大家介绍了双方队员。正方是由法硕一班的王基宏、黄贤达、范洋和崔天译四位同学组成的“三缺一队”,主张“安乐死应当合法化”。他们从安乐死合法化的依据,安乐死合法化的可能性以及安乐死合法化是有限制的合法化三个方面进行了精彩的陈述。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选择有尊严的死亡,让身患绝症的人承受非人的病痛折磨并不符合人道主义。在现今社会,要求安乐死的人越来越多,对安乐死进行有限制的合法化则可以更好地保护这类人的权益。反方是由法硕二班的严玉婷、王戴超、赵宁和陈瀚四位同学组成的“求是联盟队”,主张“安乐死不应当合法化”,立足于理论与实践操作两个方面与正方展开辩论。反方认为在理论层面,安乐死合法化与普遍伦理规范和现代法律制度相抵触。在实践操作层面,在当今医疗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和法律环境下,安乐死合法化易使其遭到滥用。如今不治之症和濒临死亡的标准难以确立,而我国病患者寻求安乐死的动机又极为复杂,不可轻易将安乐死合法化。双方辩手个个言辞犀利、思维缜密,辩论场上棋逢对手、高潮迭起,引发了观众们阵阵热烈的掌声。
比赛结束后,应邀担任本次复赛评委的陈根发老师和万大强律师分别发表了精彩的点评。对于第一场比赛,陈老师指出双方的立论都很好,但在论据的引用方面仍需多加注意,不要引用过于陈旧的案例作为论据。另外,陈老师强调了对于学习法律专业的我们来说,团队的配合与默契以及个人技巧的掌握与运用是制胜的关键所在。万律师首先肯定了复赛第二场中双方的精彩表现,其次指出肢体语言的合理运用、洪亮的声音和标准的普通话以及团队队员之间的默契配合都对辩论赛的成功起着重要作用,希望同学们在今后能够加强这些方面的锻炼,争取带给大家更精彩的辩论赛。
经过评委们的认真讨论和决议,在两场比赛中获胜的队伍分别是“对方辩友你不队”和“三缺一队”,两场比赛的最佳辩手分别由“对方队友你才不队”的二辩郭海姣和“求是联盟队”的四辩陈瀚同学摘得。最终,来自2015级法硕一班的两支队伍“对方辩友你不队”和“三缺一队”会师决赛,并将在接下来的决赛战场上一决雌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