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 | 客户端 | 官方微博 | 报刊投稿 | 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学教育 >

2015-2016学年度“社科法硕”法律诊所开班仪式
暨诊所教师座谈会顺利举行

2015年10月10日上午9:00,“社科法硕”法律诊所开班仪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学楼122教室顺利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跃华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法学系副主任兼法硕办主任席月民老师,民事法律诊所负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传媒法室副主任陈根发老师以及诊所教师万大强、张克锋、张志同、高丛松、汤浩、王九川、雷敬云等律师共同出席了本次活动。本学年度的法律诊所学员包括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和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全体研究生。

本次开班仪式由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法硕办副主任、“社科法硕”法律诊所教学秘书刘晨琦老师主持。席月民老师宣布开始后,隆重介绍了出席本次活动的各位领导和老师,并对大家长期以来的辛勤付出表达了谢意。

民事法律诊所陈根发老师代表全体民事诊所教师首先作了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诊所课堂在各位领导与老师的共同努力下,经数年磨砺实践,以其自身优势俨然已成为极具前景与开发潜力的课程,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他重点强调,法学系的老师不仅有理论知识,而且还有实务经验;不仅有“学术大家”,而且还有一批非常注重实务的专家;不仅有风姿绰约的女生,而且还有多才多艺的男生。陈老师最后为同学们朗诵了一首诗,频添韵味,引人深思。

刑事诊所教师代表万大强律师随后发言。作为具有四年诊所授课经验及多年高校授课经历的资深实务专家,他对“社科法硕”法律诊所教学的优势与特色进行了介绍。他提到,法律诊所的老师主要来自于一线律师,只有他们最合适,也最能胜任“传道、授业、解惑”的“师徒式”、“手把手”的教学重任。课堂上,他们时而慷慨激昂,激情四射,时而风趣幽默,令人忍俊不禁,以不同的风格践行着相同的理念:将实务渗透入课堂,对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深入讲解,保证学员不仅熟悉办案流程,更能掌握实用技巧,学会如何在会见当事人时掌握主动权,高效而准确地获取有用的信息,而不是任由当事人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代表各位研究生教师表态:必当尽其所能,将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和教训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大家。万律师尤其强调教训的重要意义,认为失败并非坏事,只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失败、善于总结,一次失败正预示着下一次的成功。

紧接着,马跃华副院长宣读了2014-2015学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诊所优秀学员名单。在对获奖学员表示祝贺的同时,马院长也对在座的新学员提出了更为殷切的期望。随后,诊所优秀学员代表王俊和田婷婷同学与大家分享了各自的收获,表达了对师弟师妹的美好祝愿。他们希望大家踊跃参加诊所课堂活动,并充分重视法律诊所的模拟法庭活动,它不仅是对诊所课程的总结,更是对一年后诊所教育的升华。

最后,席老师进行了总结发言。他对研究生院和法学系领导对诊所教育的重视以及所有诊所教师的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介绍了“社科法硕”法律诊所这些年来的重要影响力,强调了法律诊所与实习的不同之处,要求同学们正确处理好诊所与实习之间的关系。席老师结合诊所课堂出现过的问题,对新一届学员提出了“三要、三不要”的具体要求:第一,要善始善终,不要虎头蛇尾;第二,要深入其中,不要置身事外;第三,要细心体会,不要应付了事。他提醒同学们,诊所课堂教育非常注重授课内容的系统性、诉讼性和参与性,其本身有着严密的课程体系安排,只有全身心地融入到课堂活动中,才能把所学专业知识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并切身体会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不同诉讼参与人的心理状态,灵活运用好所学办案技巧。他希望同学们正确摆正司法考试与诊所课堂的关系,严格遵守诊所课堂纪律,不缺课、不迟到,上课主动发言,争取做一名优秀的诊所学员。

开班仪式结束后,席月民老师主持了诊所教师座谈会。与会诊所老师共同探讨了过去一年诊所课堂教学中所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并对新学年诊所课程平时成绩的计分、诊所作业、资料复印等事项统一了意见。本学年“社科法硕”法律诊所共分为两个刑事诊所班和三个民事诊所班,各诊所班级同学的报名情况与往年基本持平。在下午进行的诊所课堂上,各班在老师们的积极引导下,围绕法律职业伦理道德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归纳总结,使同学们对不同法律职业尤其是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宣传部 潘燕供稿,任卓、石小羽摄影)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