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6日星期五下午,第四十七届“社科法律人”高级学术论坛暨第一百一十五期“社科法硕”学术沙龙活动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学楼219教室顺利举办。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言极穹顶:天下没有不散的霾——中国大气污染治理的法治路径与反思”,特别邀请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经济法研究室副主任、俄罗斯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生态法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刘洪岩老师担任主讲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残联精神孤独症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公益法学会副秘书长余少祥老师担任评议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副主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席月民老师担任主持人。在校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以及其他兄弟院系同学近百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在讲座正式开始之前,主持人席月民老师首先向同学们重点介绍了最近的社会热点话题——柴静的《穹顶之下》纪录片,点明了本期讲座的选题背景和主题内容。随后,席老师简要介绍了主讲人刘洪岩老师和评议人余少祥老师的教育背景、社会兼职与学术成果,强调指出本期讲座虽然准备时间短但意义重大,他对两位老师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讲座开始,刘洪岩老师从内省与契合的角度,和同学们分享了他对《穹顶之下》这部纪录片的感想,点评了该片引发的社会思考。他支持柴静用一部纪录片的形式唤醒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使整个社会都在反思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刘老师总结说,该片有共识、有情怀、有共鸣、有结论、有专业、有冲击、有担当、有分析、有互动、有幽默,法律人对此问题应该有自己的思考,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律究竟能为大气污染乃至环境治理做什么,法律在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中的作用有多大?这些问题不仅仅是《穹顶之下》对法律人提出的,也是近年来我国环境恶化、生态遭受破坏后全社会对法律人提出的问题,他从环境执法和守法、法律如何限制公权力的任性、法律缺陷的弥补和正义成本的计算等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随后,刘老师结合自己参与相关立法的经历,以“且行且珍惜——中国治霾的法治之路”为题,为同学们讲述了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法治历程。他指出,我国目前雾霾治理体系分为两部分,其一为法治体系,其二为政策体系。刘老师用了三十二个字总结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原则,即源头治理、协同管控,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强化责任、从严管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并重点介绍了本次修订的主要亮点,包括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污染天气的调整和应对以及法律责任等。随后,他分析了我国目前雾霾治理所存在的法治困境,包括法律中缺乏对专业术语的法律解释,信息公开制度和公民参与权规定的缺失,缺少对“公益诉讼”的规定,“以罚代管”的旧思维顽固,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缺失等。
紧接着,刘老师从当前社会实际出发,以“天下无霾:幻构?希望?”为题,从十个方面分析了雾霾治理所面临的现实挑战,分析了个人的隐忧,并在行动方面呼吁叫醒装睡的政府。毋庸置疑,政府在治理环境污染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当然,防治雾霾也需要全民参与,只要打响防治雾霾的“人民战争”,天下就不会有不散的雾霾。刘老师指出,美国洛杉矶治理雾霾耗费了整整27年时间,日本治理水污染用了大约30年,我国雾霾治理也需要做好长期准备。
余少祥老师接着对此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点评。余老师研究社会法多年,其中环境污染问题也是他长期关注的,他非常赞同刘老师的观点,对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的防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如何处理好环境污染法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则是整个问题的焦点所在。余老师还就环境治理与公民权利限制的问题、环境污染法律责任的归属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表现踊跃,刘老师分别就环境保护法为何难以落实、中小城市及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防治以及如何在社会上树立正确环境价值观等问题一一为同学们做了解答。
最后,席月民老师在讲座结束之际作了简短精要的总结。他说,雾霾问题是一个严肃而沉重的话题,是当前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恶疾,柴静的《穹顶之下》必将成为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的标志性事件。他评价说,刘洪岩老师的讲座深入浅出、诙谐幽默,既为大家详细解读了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法治全景,也深刻全面地分析了我国环境保护当前所面临的现实挑战与法治瓶颈。他号召大家向柴静学习,要学会担当,学会参与,强调“环境保护,我们人人有责;环境治理,需要人人参与。”本次学术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