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9-28日,李林所长率法学所代表团赴荷兰、德国进行学术考察访问。此次学术考察访问是实施荷兰使馆资助我所的研究项目——“加强妇女社会权利法律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考察欧盟以及荷兰、德国等地区和国家通过法治和政策对妇女社会权利保护,包括妇女平等权、健康权、劳动权、生育保护以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新发展。代表团成员包括联合党委书记陈甦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主任薛宁兰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余少祥副研究员、科研处副处长谢增毅副研究员、科研处李西霞副处长。
在荷兰期间,代表团访问了乌特勒支大学,与荷兰人权研究所、乌特勒支大学法学院以及健康与人权组织国际协会的专家学者就荷兰妇女社会权利保护的情况进行了交流。乌特勒支大学法学院院长Ige F. Dekker教授、乌特勒支大学荷兰人权研究中心主任Jenny E. Goldschmidt教授出席会谈,对代表团的访问表示欢迎,并希望双方今后加强交流合作。乌特勒支大学专任校长G.J.van der Zwaan教授会见了代表团一行,对代表团的来访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与李林所长、陈甦书记就乌特勒支大学和我所今后如何加强合作进行广泛交流,双方就共同开展人权项目研究达成初步协议。
代表团还访问了荷兰平等待遇委员会,听取了该机构官员关于荷兰平等保护的主要法律以及平等待遇委员会在保护妇女平等权方面的地位和作用的介绍。代表团还访问了非政府机构“平等(E-quality)”组织、Clara Wichmann研究所、荷兰社会发展中心(Netherlans Center for Social Development),考察了荷兰法律对非政府机构的有关规定及荷兰非政府机构在保护妇女权利中的作用。
离开荷兰前夕,荷兰乌特勒支市负责卫生事务的高级官员Alderman Everhardt会见并宴请代表团,介绍了荷兰以及乌特勒支市在卫生立法尤其是保护妇女健康权方面的主要经验和作法,并代表乌特勒支市政府和市长表达了对中国政府和中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祝愿。
在德国期间,代表团重点访问了维尔茨堡大学法学院和慕尼黑大学。在维尔茨堡大学,代表团和该校法学院院长及其他专家举行会谈,法学院院长Hilgendorf教授热情欢迎代表团的到来,介绍了德国人权法律制度和保护妇女权利的法律框架,并希望今后双方继续保持交流合作。访问慕尼黑大学时,慕尼黑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Richard Giesen教授向代表团详细介绍了德国和欧盟在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领域保护妇女权利的状况以及面临的挑战。
代表团还实地考察了世界上最早的位于奥格斯堡市的社会福利居住区——富格区。该居住区是当地富人1521年捐赠给奥格斯堡市民的居住区,至今仍在使用,是世界上最早的保障性住房。
此次考察访问,加深了代表团对欧洲特别是荷兰和德国保护妇女社会权利的立法及其实施的了解,尤其是对近年来荷德两国在保护妇女平等权、反家庭暴力、移民工和家政工保护、退休年龄等方面的进展和挑战有了更深的认识,收集了许多上述领域的资料和信息,达到了本次学术考察访问的目的。代表团同时也向欧洲同行介绍了中国在相关法律领域的进展。此次考察访问加强了我所与上述机构的联系,进一步拓宽了我所对外学术交流的渠道和领域,取得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