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考点精解(四)
内容:外国法制史
1.罗马法
(1)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是《十二表法》;罗马共和国前期的市民法的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罗马法的渊源包括习惯法、议会制定的法律、元老院决议、长官的告示、皇帝敕令、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与著述;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的是《国法大全》的问世,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法学汇编》(《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
(2)罗马法规定的法人成立的三个条件;罗马法的主体和核心是物法,包括物权、继承和债三部分;罗马法发展过程中在诉讼程序上呈现出三种不同的形态,即法定诉讼、程式诉讼、特别诉讼。
2.英美法系
(1)英国法的三大法律渊源包括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其中普通法的最基本原则是“遵循先例”;被称为“大法官的脚”的是衡平法;标志着制定法发展重要进程的是1215年的《大宪章》;标志着美国法对英国法批判吸收并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是《美国法释义》的问世以及各种美国法专著的出现。
(2)美国宪法规定的惟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是宪法修正案;美国法的四个特点: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法律体系庞杂、封建因素较少、具有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美国法重要的历史地位的四个表现。容易作为多选题出现。
(3)英美法系的最终形成是在19世纪;英美法系的四个特点: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3.大陆法系
(1)法国“六法”体系是拿破仑统治时期的《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和《宪法》;德国封建时代最著名的习惯法汇编是《萨克森法典》;《加洛林纳法典》是德国以帝国名义颁布的法典;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日本确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统治的是645年的“大化革新”。
(2)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宪法是1875年宪法;法国第一部宪法是1791年宪法;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的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是建立资产阶级统治的纲领性文件,提出的主要民主法制原则包括:宣布人权天赋、神圣不可侵犯;确立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提出资产阶级法制原则。
(3)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法国民法典》。
(4)掌握大陆法系的五个特点。
来源:《法律服务时报》2003年 第7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