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少数民族地区须配双语法官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优先选齐配强人民法庭庭长和其他人员,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庭要至少配备一名双语法官,满足群众诉讼需要。
据青海高院副院长许永达介绍,目前,青海建成并实际运行人民法庭62个,基本形成三五个乡镇一处法庭,各人民法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依法承担着基层人民法院40%民商事一审案件的审判工作。
据了解,意见共28条,涉及强化对人民法庭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发挥人民法庭的基本职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6个方面,凸显人民法庭的基本职能定位、司法审判更加便民利民、注重发挥人民法庭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组织领导4个亮点。
来源:法制日报 20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