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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党制度十大新亮点

——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甄小英

作者:黄海燕
中共中央最近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198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4号文件)之后的又一个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

    记者:《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甄小英:2004年初,胡锦涛同志与党外人士开迎春座谈会。会上锦涛同志说,要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着眼于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扎扎实实把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推向前进。同年3月13日,贾庆林同志指出,要认真组织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检查落实14号文件情况,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形成文件,报中央审批。

    根据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中央统战部和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组成了文件起草领导小组。经过中共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各地统战部的调研,形成47篇调研报告,先后召开30多场座谈会和30多次研讨会,有近千人参加,反复修改36次,直至文件出台。文件出台后,各党派中央的负责人都非常满意和高兴,他们说,这是中共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民主党派意志的体现。

    记者:1989年14号文件就是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为什么还要花大力气制定新的纲领性文件?

    甄小英:我觉得有五方面原因。一、15年来,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1989年14号文件的基本原则我们今天和今后仍然要坚持,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但是,这个文件的有些基本原则,需要制定可操作的制度来保证其实现,也就是提高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水平。因此,这次的《意见》就是一个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的文件。二、15年来,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有了很多新做法新经验,需要很好地总结,把它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15年来我国社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多党合作事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提出一些解决新问题的新理论,制定一些适应新情况要求的新措施、新政策。四、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特别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保持社会活力的基础上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而这个时期社会阶层分化加快,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大量涌现,人们的政治参与意识迅速提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增强我国政党制度的包容力,为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提供畅通渠道,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和谐社会,所以有必要出台一个新的《意见》。五、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和政治渗透的企图不会改变,其首要目标就是想改变我国的政治制度,特别是政党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充分释放它的优势和潜能,完善是最好的坚持。

    记者:此次出台的《意见》与1989年的14号文件相比有哪些新亮点?

    甄小英: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新亮点:

    一、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特别明确了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多党合作制度是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这个显著特征14号文件没有提。

    二、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六条政治准则:(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4)坚持"十六字"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5)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6)特别强调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三、强调了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

    四、完善了对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1)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和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的变化,民主党派的性质由新中国初期的阶级联盟发展为"三者政治联盟":即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2)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3)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五、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新中国初期,对一些在民主革命时期没有参加任何党派,但是参加民主运动的人士,我们称之为无党派民主人士,他们具有一定的党派性,如巴金等。新政协成立时,把无党派民主人士列入党派界别。这次《意见》明确了无党派人士是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并提出要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要注意培养、选拔和安排新一代无党派代表人士,推进新老交替。

    六、对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形式和程序都做了规定。特别明确了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进行协商。提出政治协商包括两种基本形式:(1)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政治协商;(2)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对协商的准备、过程、反馈三个阶段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七、进一步提出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对他们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做了具体规定。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需要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有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

    八、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若干理论和政策,比如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监督,是在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对监督的形式、内容、渠道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九、进一步提出要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十、增加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容。其中明确规定了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教育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纳入党委宣传部门和重要传媒的宣传计划。

    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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