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肖乾刚教授以“我与能源法和自然资源法”为题作了主题发言。肖教授从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的学科起步、发展历史与现状、资源保护的现状与必要性等方面论述了能源法和资源法的重要性,并指出环境法需要加强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围绕“中国环境法学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作了精彩的主题演讲。他指出,虽然环境法学的地位、高级研究人才状况、研究水平、学科教育等面临着一些挑战,但同时,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及和谐社会建设、权利意识的提高、环境纠纷和环境诉讼的不断涌现等则为该学科的发展分别提供了政策性机遇、社会性机遇和现实性需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常纪文教授围绕“三十年中国环境法制的理论与实践”的主题作了发言。常教授把我国环境法制的理论与实践划分为四个阶段,并从思路、模式、环节、措施、实效等方面详细分析了各个阶段的特点。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蔡守秋教授在主题发言中指出,传统的经济人模式、社会人模式、主体人模式都存在某些缺陷和局限性,提出生态人的法律人模式主张,并阐述了这一模式对当代法律和法学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肯定了中国环境法学当前的发展趋势,并就“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作了主题发言。曹教授对世界主要国家关于气候变化的应对措施、所提出的减排原则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并简要介绍了我国政府关于气候变化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和政策。
我校原环境法研究所所长陈仁教授也做了发言,并对我国的环境法制表达了殷切的希望。(科研处 宣传部)
资料来源:华东政法大学网http://www.ec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