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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一轮司法改革做好顶层设计

作者:吕艳滨

摘要:司法是实现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否维持司法公正、革除司法腐败,关系到能否维持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公权力的公信度。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这是各界期待已久的,为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指明了方向,也为落实十八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方案。

司法是实现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否维持司法公正、革除司法腐败,关系到能否维持社会稳定和谐以及公权力的公信度。当前,人们对司法是否公正越来越关注,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纠纷并求助于司法救济成为社会的常态。

但现实中,司法不公、腐败枉法等个案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司法机关的形象,使司法公信力受到很大的质疑。此外,司法自身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同级党政机关,甚至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难以真正做到保持超脱和裁判者的地位,"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又比如,司法人员审案压力大、收入较低、工作风险高、晋升空间有限,人员不稳定,也是司法难以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

目前,法院还面临着人员流出的严重问题。法院的大量业务骨干因不堪重负选择转岗,一些法官即便不"下海",也宁愿调到非审判岗位。法官本来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当前职业声望却降到了冰点,这无疑是中国司法现状的最大悲哀,也使司法改革面临空前的挑战。

此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司法改革目标包括: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内容。这些内容都关乎司法体制中最为核心的部分,也说明司法改革进入了深水区。

推动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实现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划的适当分离,有助于让司法回归司法,使其真正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实行分类管理,给法官、检察官提供一个符合司法人员发展的体制环境和晋升渠道,让其对自己的职业有更高的认同感,让更多有识之士向往并热爱法官、检察官这一职业,这不但有助于进一步消除司法机关的行政化色彩,更有助于逐步提升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司法水平,实现司法公正。

司法是一种重要的公权力,其配置与运行涉及到国家的宪法体制,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和落实都无法依靠各地自行解决,特别是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必须通过宪法相关制度的修改来实现。这也是此次改革特别强调要进行地方试点、并在中央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的原因。

总的来说,目前的改革方案提出的很多制度设计为下一步司法改革指明了走向和具体落实的路径,未来的改革及其效果值得期待。

来源:海外网 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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