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重大时刻;
这也是岳麓区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重要历史节点。
站在60年的界碑前,岳麓区人民代表大会如何总结过去、描绘未来?岳麓区委、人大、“一府两院”结合岳麓区建设实际,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目标和任务,从自身工作出发,探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岳麓路径。
“在岳麓建设中,区委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让法治助力西岸崛起”;“要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政府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这些关于法治建设的思考让人真实感受到岳麓的思想热力、发展活力。
让法治之光照耀西岸崛起之路
长沙市岳麓区委书记 陈 中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当前,岳麓区正处在跨越赶超、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合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让法治之光照耀岳麓加快崛起之路。
凝聚共识 营造氛围
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学法、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考核、重大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尽快实现从更多依靠政策向依靠法律转变,从主要依靠经验向更加依靠制度转变,真正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法律规章的模范遵守者,法治进程的积极推动者。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和涵养法治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氛围。
强化领导 依法执政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一级地方党委,必须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作,纳入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定期督查督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相应的责任人,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党委总揽全局,人大、政府、政协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格局。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健全完善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注重用法治的方法培育发展优势,抢抓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新机遇,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科学调控经济运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区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和健康有序。
严格监督 狠抓落实
建设法治岳麓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强化法治监督上下功夫,积极推动法治落实。必须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特别是要牢牢抓住人大监督这个主抓手,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质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真正树立起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威,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为法治岳麓建设保驾护航。
来源:湖南日报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