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昨日闭幕并发布公报。公报中提到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问题。
根据今年6月上旬公布的《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法学专业连续第7年登上了代表失业量较大、就业率持续走低、薪资较低、属于高失业风险型专业的“红牌”专业榜。
然而,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认为,公报相关内容的发布将为我国法律专业院校在教学、科研中的改革带来新挑战,同时也将为推动我国法学人才的培养带来新机遇。
公报中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对此,吕来明表示,为了达到公报提出的要求,未来法律专业院校将对教师学科体系、课程体系设置等方面进行改革以适应新需求。
“让法治理论进头脑,是要求法律专业院校要帮助专业学生在头脑中树立起法治理念,并把这些理念带到未来的工作中,而不是培养单纯为了考试进行学习的考试型学生。”吕来明说。
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而本次四中全会中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其中提出的法治体系是全方位的,是要让整个社会适应用法律来治理,这也体现出国家在顶层设计和国家治理的总目标上达到了更高的层次。”吕来明表示。
因此,吕来明认为公报中提出的“进头脑”,也是在要求让全社会形成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让高校其他专业的学生也能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思想,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最终还是需要法律专业教师培养更多法律专业人才来完成。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学校、教师对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法内容进行重新适应和改革,因此可以说是任务艰巨。”吕来明表示。
对于公报中提出的要“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吕来明表示着对于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吕来明说,如今,一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想要进入司法体系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和目标单位考试三道“大关”,这也从一个侧面促使部分学生选择进入企业法务部门等相对更容易获得的职位就业。因此,一旦这样的便捷机制成功建立,必然将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渠道对国家公务员进行更有力补充。
此外,吕来明还提到,近年来一些基层法院人才流失速度较快,基层司法人员迫于各方压力不得不选择另谋高就。而公报中提出的“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对于保证司法独立性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并将对保证部分基层人员不再流失起到一定作用,让这些法律专业人才能够安心、稳定的继续从事法律职业。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