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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依法治国的新突破

今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将研究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这是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会首次将法治作为主题。可以预见,中国在"依法治国"方面新的重大突破已进入倒计时。

十八大之后中国在反腐方面的一系列成就,是法治化的一大进步。正如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所说的,"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众多昔日的"老虎"纷纷落马,正是特权被强力追究的结果。

简政放权,约束滥权,力行行政审批改革,也是法治化方面的重要进步。而从全口径预算和预算透明化的推进,到"最严公车改革",再到"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越来越大,无不体现出打造法治政府的努力。李克强总理的那句"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更让法学界认为从法理上道出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差别。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一要求下,中国在司法改革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到推动司法公开和独立审批,再到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四项重大改革,改革渐入深水区。

法治不仅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根本手段,更是国家治理的目标。依法治国才有长治久安。从很多突出问题看,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是依法治国的一个核心目标。一个个贪官落马是好事,但看看他们的升迁履历,不得不感叹:约束去哪儿,法纪在哪儿。监督制约既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等,也包括公民和公民组织的监督、舆论与媒体监督;既包括行政系统内部上下左右的相互制约,也包括监察、审计等专门制约,还包括人大、法院、检察等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以及公民个人、社会组织、舆论媒体的社会制约。

依法治国是长期过程,但我们期待在四中全会后,经过不太长的努力,中国能彻底遏制权力的滥用,让公平正义在权力系统成为基本法则。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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