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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泰斗梁慧星莅临广东海洋大学作学术报告

2006年3月27日上午,梁慧星教授学术报告会暨客座教授聘请仪式在主楼多功能报告厅举行。胡日章校长、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尚富、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智华、法学院院长栗克元、法学研究所所长廖宗麟、法院检察院系统干警和法学院师生共5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客座教授聘请仪式,由栗克元院长主持,胡日章校长为梁慧星教授、李尚富院长和王雁林检察长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并作了讲话。胡校长说:“法学院朝气蓬勃,干部师生有干劲。”对于法学院的发展,第一、要大力引进人才;第二、要多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要自强不息。他要求师生要自信法学院“朝气蓬勃,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后办学优势,殷切“希望法学院学生毕业后成为法律战线上的生力军”。

第二阶段是学术报告,由法学所所长廖宗麟教授主持,梁慧星教授作了题为《物权法的基本问题》的学术报告。梁教授以通俗的语言,诙谐幽默的风格,深入浅出阐述了深奥的理论,主要就“为什么要坚持合法财产平等原则”、“物权的支配性和排他性”、“为什么不能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为什么不能规定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为什么公共设施必须坚持‘谁投资归谁所有’”、“为什么不能规定不同的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转让、抵押”、“为什么不宜规定居住权”等问题作了精彩解读,赢来会场掌声雷动。报告接近尾声时,师生们与梁教授进行了积极的问答互动,并请梁教授签名留念。

这次学术报告是法学院和法学研究所组织的“法学大讲堂”系列活动之一,主要目的在于传播前沿理论、了解学术动态、拓展视野、提升思维。

来源:广东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