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设在法学系,1992年经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设立,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第一批批准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所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试行),2004年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已经开始受理博士后申请。凡年龄在40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应届博士或博士毕业已经工作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均可按照该“暂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申请。报名截止日期为2004年4月30日。
申请条件和程序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试行)为准(该规定内容请点击中国法学网“博士后通讯”)。有疑问者,请与博士后流动站联系。
联系人:孙秀升
联系电话:6406-5527
Email:
sunxsh@cass.org.cn sunxiusheng@tsinghua.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
200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