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我所2002年入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定于2003年10月25日—26日在法学研究所进行,中期考核全体会议于10月25日上午九点准时开始。为了保证中期考核的质量,请2002年入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将博士后出站报告的进展情况、入站以来发表的科研成果、参与的研究课题以及在站工作的其他相关情况,写成书面报告,并将书面报告复制20份,届时面交法学系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转交听取汇报的合作导师和教学委员会委员。
另:自筹经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经费尚未缴清的,届时须缴清研究经费。银行汇款地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东四南分理处
银行汇款账号:89110424
收款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汇款用途:博士后经费
特此通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0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