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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目录及绪言

作者:屈学武


目 录


绪   言
第一章   刑法与刑法学概述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
      一、什么是刑法
      二、中国刑法的渊源: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三、刑法的分类
  第二节 刑法的根据、性质与任务
      一、刑法的根据:宪法根据与实践根据
      二、刑法的三大特性
      三、刑法的任务: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
  第三节 刑法的规范、体系与解释
      一、刑法规范:属性与构成
      二、刑法体系:基于狭义视角的体系分析
      三、刑法的解释:必要性、立场、种类和方法
  第四节 刑法学概述
      一、刑法学的概念及研究对象
  二、刑法学的体系及研究方法
      三、刑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问题与思考:究竟什么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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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是刑法典的灵魂和精髓
      一、何为刑法基本原则
      二、刑法基本原则体现了刑法的宗旨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是三大基本原则的核心
      一、何为罪刑法定原则
      二、从理论到法律: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和理论渊源
      三、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和司法体现
      四、法无法无明文规定无罪,法无明文规定不罚
  第三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刑事公正的基本保证
      一、何为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理论渊源和沿革
      三、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立法和司法体现
  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人权保障的基本原则
      一、何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理论渊源和沿革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和司法体现
      四、罪重责重,罪轻责轻
问题与思考:为什么我国刑法只确立了三项原则为刑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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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一节  刑法的规范效力
      一、何为刑法的规范效力
      二、刑法规范效力的根据
  第二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二、我国刑法的空间管辖范围
      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第三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刑法时间效力:生效、失效时间及刑法溯及力
      二、刑法的生效:公布之日生效或继后生效
      三、刑法的失效:明示废止与自然废止
      四、中国刑法的溯及力:从旧兼从轻
      五、刑法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之争
问题与思考:如何理解高法高检《关于适用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的规定》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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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犯罪论概述

  第一节 没有犯罪就没有刑法
      一、什么是犯罪
      二、我国刑法中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三、犯罪的分类
  第二节 犯罪构成是刑法学的基石
      一、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二、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
      三、犯罪构成四要件
      四、犯罪构成的分类
  第三节 犯罪论体系比较分析
      一、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二、比较分析与启发借鉴
问题与思考:善待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基于两起真实案例的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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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犯罪客体要件

  第一节  犯罪客体概述
      一、犯罪客体的概念与特征
      二、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
  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分类
      一、犯罪客体的理论分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与直接客体
      二、犯罪客体的立法分类
      三、中国刑法对犯罪客体的三种规范模式
问题与思考: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在犯罪论体系中存留价值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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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犯罪客观要件

  第一节  犯罪客观要件概述
      一、要件的基本构成:必备要件与选择要件
      二、犯罪客观要件的四大特性
  第二节  所有犯罪必备的客观要件――危害行为
      一、危害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作为
      三、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二:不作为
      四、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三:持有
  第三节  某些犯罪构成必备的客观要件:危害结果
      一、狭义的危害结果与广义的危害结果之争
      二、危害结果的多种学理分类
      三、中国刑法关于危害结果的七种设定方式
      四、多层次危害结果实例写真
  第四节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二、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分类
      三、因果联系个案写真
      四、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第五节  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
      一、选择性客观要件之一:行为对象
      二、选择性客观要件之二:行为时、行为地
      三、选择性客观要件之三:行为方式
      四、选择性客观要件之四:行为状况
问题与思考: 刑法学理上的复行为犯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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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犯罪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犯罪主体概述
      一、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概念
      二、犯罪主体的要件
  第二节  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一、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和阶段
      二、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特殊问题
  第三节  辨认和控制能力
      一、精神病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二、醉酒人的辨认控制能力
      三、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辨认与控制能力
  第四节  单位犯罪
      一、单位犯罪的定义
      二、单位犯罪的主体
      三、单位犯罪的客观要件
      四、单位犯罪的主观要件
      五、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问题与思考:刑事责任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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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犯罪主观要件

  第一节 犯罪主观要件概述
      一、罪过的基本形式:故意与过失
      二、主观要件的法律分类:基本要件与选择要件 
      三、主观要件的基本功能:确认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主观基础
  第二节  犯罪故意
      一、犯罪故意的罪过特征:意识与意志特征
      二、犯罪故意的法律分类: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三、犯罪故意的法学分类  
      四、犯罪的目的与动机
      五、犯罪故意的学理聚讼
  第三节  犯罪过失
      一、概念及种类: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过失
      二、犯罪过失的心理构成:意识、意志特征及关注能力、关注义务 
      三、过失犯的构成原则:有危害结果及法律规定
      四、非犯罪化:合理信赖原则与被允许的危险
      五、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异同
  第四节  无罪过事件
      一、法律种类:不能抗拒与不能预见的无罪过事件
      二、无罪过事件与故意犯罪的界分
      三、无罪过事件与过失犯罪的界分
  第五节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
      一、错误的种类:法律认识错误与事实认识错误
      二、错误与刑事责任
问题与思考:分则罪状上的"明知"规定与故意罪过相对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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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排除犯罪事由

  第一节  排除犯罪事由概述
      一、排除犯罪事由之概念
      二、排除犯罪事由之特征
  第二节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二、正当防卫的条件
      三、无过当防卫权
      四、防卫过当及刑事责任
  第三节  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的概念
      二、紧急避险的条件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四、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五、能否适用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实案点评
  第四节  其他排除犯罪事由
      一、依照法律的行为
      二、执行命令的行为
      三、正当的业务行为
      四、自救行为
      五、被害人同意的行为
问题与思考:王、姜二人的行为究属防卫过当、不当还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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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及基本类型
      二、过失与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未完成形态
      三、并非所有的直接故意犯罪都存在犯罪的停止形态
      四、研究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第二节  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预备的具体方式
      三、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第二节  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未遂的类型
      三、未遂犯的刑事责任
  第四节  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中止的类型
      三、中止犯的刑事责任
  第五节 犯罪既遂
      一、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二、犯罪既遂形态的类型
      三、既遂犯的刑事责任
问题与思考:对"自动放弃重复侵害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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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是二人以上
      二、客观要件是共同的犯罪行为
      三、主观要件是共同的犯罪故意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学理上划分的共同犯罪的形式
      二、法律上划分的共同犯罪形式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一、主犯
      二、从犯
      三、胁从犯
      四、教唆犯
问题与思考:正犯与共犯的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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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罪数论

  第一节 罪数论概述
      一、一罪与数罪
      二、非典型的罪数形态
      三、研究罪数的意义
  第二节 非典型罪数形态的类型
      一、实质的一罪
      二、法定的一罪
      三、处断的一罪
  第三节 我国刑法中非典型罪数形态总结
      一、关于牵连犯的规定
      二、关于转化犯的规定
问题与思考   越来越麻烦的罪数论:由一桩案例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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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第一节  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一、何谓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的逻辑属性、法律特性与社会特性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本质与根据
      一、刑事责任本质之求索
      二、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
  第三节  刑事责任的产生、确认、实现与终结
      一、刑事责任产生于犯罪实施之日
      二、刑事责任确认于有罪判决生效之日
      三、刑法所规定的五种刑事责任实现方式
      四、刑事责任的终结:执行型、宣告型与消灭型
      五、刑事责任实例透析
问题与思考   命案追问:期待可能性在中国的法治命运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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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刑罚概述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及功能
      一、刑罚:对犯罪人的特殊制裁方法
      二、 惩罚是刑罚的主要功能
      三、 刑罚的矫正和感化功能
  第二节 刑罚适用的目的
      一、刑罚适用的目的
      二、 刑罚的个别预防
      三、 刑罚的一般预防
  第三节 刑罚的体系
      一、 刑罚体系结构概说
      二、 刑罚架构下的罚则种类
  第四节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的刑罚
      一、管制:开放式刑罚
      二、 拘役:半封闭式短期自由刑
      三、 有期徒刑:司法适用最广泛的自由刑
      四、无期徒刑:剥夺终生自由的刑罚
      五、死刑:剥夺生命的刑罚
  第五节 附加刑--可灵活适用的刑罚
      一、财产刑之一:罚金
      二、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
      三、 财产刑之二:没收财产
      四、 驱逐出境
  第六节 非刑罚的处理方法
      一、赔偿损失
      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三、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问题与思考:刑罚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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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刑罚裁量概述

  第一节  刑罚裁量:生杀予夺的艺术
      一、刑罚裁量的概念
      二、量刑的意义与作用
  第二节 刑罚裁量的一般原则:事实与法律
      一、以犯罪事实为根据
      二、以刑法为准绳
  第三节  量刑情节:高抬贵手还是毫不留情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
      二、量刑情节的分类
      三、量刑情节的运用
      四、刑罚裁量实例述评
问题与思考:一样的定罪为什么会产生量刑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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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刑罚裁量制度

  第一节  累犯:屡教不改者重罚
      一、累犯的概念
      二、累犯的构成条件
      三、累犯的处罚
  第二节  自首与立功:坦白从宽,立功有赏
      一、自首的概念
      二、自首的成立条件
      三、自首的认定
      四、自首犯的处罚
      五、立功
  第三节  数罪并罚:一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该怎么处罚
      一、数罪并罚的概念
      二、数罪并罚的原则
      三、数罪并罚的适用
问题与思考:定罪之后如何自由裁量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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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  行刑制度概述:行动着的刑罚
      一、刑罚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刑原则
  第二节  缓刑:悬着的剑
      一、缓刑的概念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三、缓刑考验期
      四、缓刑的撤销
  第三节  减刑:打开自由之门的钥匙
      一、减刑的概念
      二、减刑的适用条件
      三、减刑的限度、幅度、起始和间隔时间
      四、减刑的程序
  第四节  假释:放虎归山还是一举多得
      一、假释的概念
      二、假释的适用条件
      三、假释的考验期限、适用程序和撤销
问题与思考:打开监狱之门的钥匙究竟掌握在谁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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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刑罚的消灭

  第一节 刑罚的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原因
      二、刑罚消灭的特征
   第二节时效
      一、 时效概述
      二、 追诉时效
      三、 行刑时效
 第三节 赦免
      一、 赦免概述
      二、 特赦
      三、大赦
问题与思考:当犯罪人不再犯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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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索引
参考文献
后  记




《刑法总论》绪 言


    目前,国内流行的各类刑法学教科书虽然不少,但是以法律硕士研究生为读者群主体的教材仍属阙如。本书定位的主要读者群正是已有大学本科学历、又未经过法律专科或本科学习的在读法律硕士研究生。
    与法律本科生相比,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一般优势在于:业已受过高等教育,知识起点较高;已有一定社会阅历,考量问题的思路与视野相对开放。进而,比之于本科生,他们大多具有相对更好的领悟力及哲理分析能力。其学习不利点在于:首先,在学时保证上不如法律本科生。因为目前通行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制虽为3年,但实际学习时间仅仅两年――到第三年则须停课撰写学位论文。因而,与有4年学时保障的法律本科生相比,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几乎仅占其一半。其次,课余时间相对较少。鉴于多数法律硕士研究生已是在职人员甚或已经成家立业者,因而与在读的法律本科生相比,他们不惟学时相对更少;课余时间、学习精力上也有较大的牵曳。这样,如果说前者握有充分的时间与精力来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研习各类法学知识的话;后者恐怕只能事半功倍、疾速高效地研修更大量且更艰深的全部法学课程。再者,在知识结构上,二者也有较大差异。本科生们入学时,其知识起点大多是高中毕业,知识结构因而大致趋同。法律硕士生则不然,教材包括教师们面临的是受过不同高等专业教育者――其中既有来自理工科、医科大学的本科生;又有专攻文学、哲学、历史、经济、语言、民俗的本科生,等等。再加之,与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相比,法律硕士研究生并非主攻刑法学,而是全方位地研习全部法学课程――刑法学只是其面临的门类繁多的法学必修课之一而已。
    上述种种因素,决定了编著一本法律硕士研究生刑法学教程确有其知识与理论高度、演绎与表达方式以及体例编排设计上的二难性:一方面,在知识的高度和系统性上,研究生教育理当高于本科生;另一方面,用一半的学时和更少的课余时间来消解更多、更深的刑法学专业知识,的确需要更加高超的教科书编著艺术,而况此类教程并无先例可循。
    基于上述考虑,作为一部尝试性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刑法学教程,本书在教学宗旨上的基本立场是:以培养高级法律实务人才为主旨,主要对象是已经大学毕业甚而已就业,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进入各级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者;抑或已经就业于上述机构,仍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硕士研究生的专门学习提升自己的从业资格或专业解读与应用能力者。
    除上述要旨性考量外,鉴于刑事法理对于刑事实务的极大互动、能动价值及其升华作用;同时基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本身的主观选择未必都是面向法律实务――不排除少量学员确属有志于刑事法理研究者,因而在务实与务虚的设计理念上,本书也兼而考虑到了既是高级法律实务人才,就当有较高的理论起点和学术品味;同时考虑到了由法律实务向专门的刑事理论研究学人的过渡性研究需求。
    基于上述教材的对象与教学宗旨考量,本书在体例编排及其内容设置上有下述特别之处:
    第一,本书把握的基本点是:全面而系统地阐释刑法规范的基本理论与内容,在此基础上,为适应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宗旨与理论高度要求,本书还有所针对性地、以学理研讨或专题研讨方式,就有关刑法基础理论作了更为深入地阐释与评析。
    第二,在刑法规范论、刑法范畴论、刑法价值论三大论域,本书更偏重于规范论和范畴论的阐释与分析。虽然该三大论域并不象形式逻辑中同一位阶之下的并列概念那样互不关涉,而是恰恰相反:研究刑法规范不可能不运用有关刑法基本理论;研究刑法的实体概念范畴也不可能脱离刑法规范及有关刑法价值理论;而研究刑法的正义性、公正性、人道性、功利性、刑法的保护机能与保障机能等价值性内容更是既需超越于刑法规条之外、又需回馈其基本哲理和法理以阐释、评析和反作用于刑法规范。可见,此三大论域确属相互牵边、相互渗融的关系。话虽如此说,各研究论域还是各有其研究主旨和研究重点的,在研究方法上也略有不同。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才一方面直言不讳地说本书之更大着墨在于刑法基本规范及其基本范畴的实然性研究,以裨益于本书期许的高级法律实务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由于上述三大部分的渗融作用,也是为了满足部分有志于刑事法理研究的学员或读者的更高要求,本书也着意设计了若干研讨专题,以推陈有关刑法价值论域的深层次研究。
    第三,犯罪论体系取向问题。就刑法学体系而言,可以说,一部刑法学的体系,主要取决于其犯罪论体系取向。换言之,对刑法学可以根据其犯罪论体系取向的不同,即:是取向于传统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论还是非传统的犯罪论体系而分型为迥然不同的两大类别。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刑法学教科书或类似书籍,包括近年出版的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刑法学》、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织编撰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的《刑法》纲要,等等,在犯罪论体系上都采用了齐备犯罪构成四要件 → 等于犯罪成立的犯罪论体系。个别刑法学教科书却"直接采用了大陆法系的递进式犯罪成立理论,并以此阐释分则条文。" 应当说,后一挑战刑法学教科书基本体例的立场以及由此形成的学术争鸣态势,确令吾辈学人欣欣然。这是因为学术生命的窒息,就在于因循守旧;而学术的发展,正在于创新。无论是体例上还是内容上的创新,抑或二者兼而有之。
    毋庸讳言,在犯罪论体系问题上,多年来,中国刑法学者们一直针对国内传统的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提出了多项质疑。中国传统的犯罪论体系,建立在对前苏联犯罪构成四要件论的借鉴基础之上,被称为平行而封闭的犯罪构成模式。按照此一模式,犯罪构成要件 = 犯罪成立条件。据此,行为只要符合犯罪构成即便成立犯罪,中国的犯罪构成论体系因而等同于犯罪(成立)论体系。而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采取的则是由构成要件该当性、无"违法性阻却事由"、无"可责性阻却事由"递进合成的犯罪论体系。两相比较,中国不少学者指陈国内当今通行的犯罪构成即犯罪论体系中的价值评判过于前置,而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构成要件"却是中性无色的、价值中立的构成要件论(所以它才不叫犯罪构成要件)。此外,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还是开放的、递进式的。中国的"犯罪构成"则是封闭的、静态的,能入罪而无"出罪"功能的。以此机械而平行的犯罪构成论,时常难以解释司法实践中现存的某些虽符合犯罪构成、却难以定罪的种种行为。基于上述多项缘由,不少学者主张重构中国的犯罪论体系。例如有学者主张直接引进上述西方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另有学者主张构建兼含构成犯罪的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的、对称式的犯罪构成体系。还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犯罪要素重构论",主张犯罪构成宜包括刑事违法性要件、社会危害性要件、应受惩罚性要件。此外,中国刑法学界还有其他各种犯罪构成二要件说、三要件说、五要件说等不同重构主张。
    当然,在犯罪论体系问题上,也有学者主张维持现状,例如;有学者主张重塑我国现有犯罪构成四要件的逻辑导向功能,但不宜轻言废弃;还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的四要件平行模式有其存在的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生命力,从目前来看,还是很难推翻的。所谓二要件说、三要件说、五要件说等不同主张大多只是对四要件及其具体要素的不同组合而已", 等等。
    面对上述学术聚讼,就编者本人而言,我一直倾向于扬弃式地借鉴西方大陆法系的递进而开放的犯罪论体系,认为从"以人为本"的宪政原则出发,采用上述由"推定"到"认定"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融入了某些主观因素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更为可取。
    然而,尽管我们十分称许上述重构中国犯罪论体系的主张;尽管我们对挑战刑法学传统体例的作法倍感慰然,然而,本书在犯罪论体系问题上,仍旧采用了传统教科书所采取的立场。之所以如此抉择,绝非出于盲目趋众的心理,而是从实际出发,即从绝大多数务实性读者的研习需求及其本书预设的教学宗旨出发:既然本书的主旨在于培养更多能够应对国家司法考试及其有关刑事实务工作的未来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乃至警官等,编者就不得不考虑令本书的体例与内容更兼容于国家司法考试的刑法学教学大纲及当今司法实践中通行的定罪法,等等。再者,从难易程度上看,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及其内容,确有更加艰深的理论内容,这对于欠缺时间保障、需要速成的法律硕士研究生而言,确实会加大其理解和研习上的难度。因而,如果说对专攻刑法学的硕士研究生宜于采用更加新型的犯罪论体系重构刑法学的话,对法律硕士研究生,或许宜当缓一缓:待一定时间和历史检验之后;待重构的新兴犯罪论体系相对完备并普世一些之后,再转而采取该一新型犯罪论体系,可能于他们更加相宜。
    第四,在论点的展示手法上,考虑到本书的学习对象在时间以及精力上的相对不足,本书十分着意于尽可能地以深入浅出的表述法,来直白刑法有关基本原理。
    与传统本科生教材相比,本书不但加大了实证分析的力度;而且在研习手法上也采用了不少由"形而下"到"形而上"的理论解析法。一般的刑法教科书,多采取由形而上到形而下即由理论到实践的分析手法。例如先阐释某一论点,尔后举上一两个案例来印证该一论点,等等。这当然也是本书反复采用的佐论方法之一。但本书同时采用了不少先推陈案例,再通过案例来启迪学生作出有关法理思考的、由实践到理论的法理分析法。以此倒置范式来阐释刑法基本原理的主要好处在于:一是有利于提起学生们的研习兴趣;二是有利于启迪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有其典型意义的、疑难的案例来激发学生自己去总结、去抽象出有关刑法学原理或观点,比之教师直接推出刑法有关原理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并强化其理解与记忆。但其弊端在于:有时可能会因理论知识与实践信息之间的频繁穿插而紊乱了教材的条理性与系统性。
    第五,本书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1)本书试图构建有相当理论高度或社会时代性的刑事法科学专题研讨平台,以提升本书之理论高度。具体方法是:首先,每一章之末尾,本书均设置了题为"问题与思考"的专题研讨栏目。意在彰显本书对硕士研究生在教学理念上的、高于法律本科生的应然性理论要求。需要说明的是,各章的"问题与思考"并非教师给学生布置的思考性作业,而是由各章作者自己命题设问:就有其疑难性、创新性或前沿性的重大理论(或实务性)问题命题设问并就此展开深层次的理论评析或阐释。其次,考虑到"问题与思考"栏目的字数限制与栏目数量限制,对上述话题意犹未尽的作者,又在自己所写章节正文之中,设置了有关刑法学理问题研讨专栏。在此栏目中,有的学者从刑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出发,就规范之精髓展开了研讨;有的则脱逸于刑法之外:不是从刑法规范的实然性、而是就有关应然性问题展开进一步的批判与研讨。(2)各章章首均提纲擎领地点出了本章的要点提示,以方便读者在浏览该提示时即大致领略全章基本点。(3)目录标题的高信息化和生动化。"高"当然是相对而言,毕竟标题不同于正文。但本书作者仍尽了最大努力来具体化、生动化各章之目名或节名。以裨读者在浏览标题时即可捕捉到大量生动而形象的信息,以此进一步激发读者的研习兴趣,同时强化其记忆。(4)每章章尾均开列了供学生研习的"阅读书目"。虽称"书目",考虑到全书末尾所列的写作"参考文献"实际上也可供学生阅读,而该"文献"大多是书籍类。因而在供学生阅读的书目栏中,我们开列的多为期刊文章,这样一来便于节省学生阅读时间,二来针对性也较强。(5)特设了专业术语索引。为了方便读者通过专业术语索引来查阅相关刑法知识,我们特地作了此一页码对照索引,以便读者更加快捷地进入到某一相关学术领域。
    最后,鉴于本书乃法律硕士研究生教科书的第一次尝试性编著,尚待面世检验并在继后的实践中发展与完善,因而书中错讹难免,尚祈方家读者不吝指正。

屈学武 2004年7月26日于:    
北京和平里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