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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使命和学科创新之路的高度概括

——评饶师七律诗兼为《步辛咸先生韵》作代序

作者:刘恒焕
代 序
    ("步韵诗"原有短序,为了纪念饶师
    逝世一周年,今作此文代之。)

    
    饶鑫贤先生在我心目中,不仅是我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值得拥戴的中国法律思想研究会会长,也是一位多年来尤其是每逢困难时刻、关键时刻都没有忘记为我分忧、给我帮助的恩师。他在百忙中亲笔给我的回信或来谕近百封。这里选登的两首七律以及饶师书赠的条幅,既可看作我们书信来往的代表,也可看作我们师生情谊的结晶。此间虽惜无暇详述他作为我们法史学界难得的诗人和书法家的风度文采,但是可向我们法史学界提供,饶先生在诗的颈联(第五、六句)给我们留下了高度概括的关于学术精神、历史使命和学科道路的极其珍贵的论述。为了纪念饶先生逝世一周年,为了深入探索饶先生这联警句的精髓,为了完成饶先生当年曾指示应将我的《步辛咸先生韵》所引典故增加注释的嘱咐,所以要作此文以代原序。
    
一、"文章只为匡时著"

    
    [提要] "文章只为匡时著",不仅指明了只有为匡时济世而研究才是法史学家最难能可贵的学术精神、才是历史交给法史学家最艰巨而又最崇高的历史使命,同时也提示了只有走出为匡时济世而研究的新路才是法史学科最有"吸引力"、最具"创造性"的创新之路。
    
    (一)"匡时"一词的定义以及我对法律领域时局的认识
    
    "匡时"一词,权威定义历来是指挽救艰危的时局。在中国和平崛起的今天,我把饶先生诗中的"匡时"也理解为挽救法律领域艰危的时局,不是想危言耸听。说实话,自非旷怀士,我对未来中国的法律体系怎样才能形成它的中国特色,乐观恐怕为时尚早。值得中国人骄傲的中华法系早已处于危亡之际,台湾当局准备修宪现正酿成多事之秋;未来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到底是融合传统还是另起炉灶不但没有共识,当前法治思想理论战线反而埋伏着"舶来论"威胁的危机(参见拙作《近代中国法治模式舶来论质疑》,不赘)。当然,我对法律领域时势的看法虽然并不乐观,但这并不等于说,我对法史学界这些年来所作的贡献也要否定。相反,我正好就是为当代法史学界业绩尽情歌颂的讴歌者:"文哉郁郁乎!应等五车书。东观直词史,西京鸿笔儒。金縢摭遗逸,石室采珍孤……"这些年来,法史学界人才辈出,佳著林立,功不可没。我对法律领域时势的看法虽然并不乐观,但展望法史学科未来的前景,也不是没有美好的憧憬:"今古再相接,中华法系苏!"(笔者曾作过《中华法系现代化可行性研究》,下文还要涉及,不赘),可见我终究又不是学科前途的悲观者。概括以上所述,目的是想首先说明:1.饶先生所说的"匡时",根据各种权威字典的权威解释,可知是特指挽救艰危的时局,与人们平时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匡谬正讹是两种不同的概念。2.饶先生作此诗时所说的时局,是指法律领域的时局,不应理解为泛指我国所有领域的时局。3.说时局艰危,并不等于对成绩的否定。应把时局艰危说与成绩否定论、事业失败论、前景悲观论区别开来。4.只有紧扣"匡时"一词,站在匡时济世的高度,才能发现:饶先生诗中的这一警句,不仅能为我们提供有力的鼓舞,更能促使我们崭新的思考。
    
    (二)为匡时济世而研究,既是法史学家最难能可贵的学术精神,又是历史交给法史学家最艰巨而又最崇高的历史使命
    
    匡时济世的课题多数是比较敏感的政治课题。旁观者敬而远之,知心者忧而劝之,当事者临深履薄。我也受过诸如此类的考验。1994年在广州召开的中韩第三届法学学术讨论会上,本人有幸被指定为中方代表作主题演讲,我论述了孙中山宪法思想的世界意义与中国特色之后,认为值得继承和发展……,谁料次日便听到传来反对之声:"三权分立已够呛,五权分立还了得!"( 笔者按:孙中山的学说其实是集权宪法,而非分权宪法。)好在我经过一段反思之后,并没有因此而消沉。每当看到悬挂在自己书斋的书写着"文章只为匡时著"的条幅,每当想起孙中山故居门前那棵大树就像一条可爱而又可畏的卧龙,作为一个孙中山宪法思想的崇拜者,的确没有理由重演叶公的好龙!也许是因为参加中韩会议受到了挫折,挫折反而成为坚定信心的契机。我终于越来越积极,次年,在法史学会的南京会议上,又提交了《中华法系现代化可行性研究》;我终于越来越坚决,南京会议后归途中飞机上,信心百倍地吟起《七律·论一国两制与四权五能》说:"国制权能统万千,半论国体半论权。箕南斗北本成对,璧合珠联非偶然。八字宪章( "一国两制四权五能"八字宪法)呈特色,三分学说是陈言。天衣无缝何须问,放胆举旗扬九天!"回顾起来,在增强胆识过程中,我曾从饶先生书写着"文章只为匡时著"的条幅中吸取过力量,受到过鼓舞。不应视敏感课题为畏途,应该不断地培养敢为匡时济世而研究的学术精神,是我首先想说的一点体会。
    今天,在纪念饶先生逝世一周年的时候,重温饶先生"文章只为匡时著"的遗教,我觉得,这一警句不仅只是如上所述能为我们提供有力的鼓舞,更能促使我们崭新的思考。"文章只为匡时著",指明了只有为匡时济世而研究,才是法律史学家至高无上的学术使命,才是历史交给研究法制和法律思想的历史学家最艰巨而又最崇高的历史使命。我想,很可能是因为这种"使命感"目前尚未得到摆在压倒一切的首位,才是饶先生振聋发聩地提倡要为匡时济世而研究的原因。学习"文章只为匡时著"遗教,只有紧扣"匡时"一词,站在匡时济世的高度,才能发现"匡时使命感"的重大意义。有了匡时使命感,在敏感课题的畏途面前,当然是披荆斩棘,而不是临深履薄;有了匡时使命感,在"值得中国人骄傲的中华法系早已处于危亡之际……当前法治思想理论战线反而埋伏着'舶来论'威胁的危机"的时局面前,当然是学愚公移山,而不是学叶公好龙;有了匡时使命感,在什么才是法史学科的创新之路的题目面前,当然可以促使我们作些思想更为解放的崭新的思考。
    
    (三)只有走出为匡时济世而研究的新路,才是法史学科最有"吸引力"和最具"创造性"的创新之路
    
    1.法史学科最有"吸引力"的创新之路
    
    本文所说的"吸引力",是指法史学科由于善于向国家提供古为今用的建设
    
    性的"济时策",因而引起社会高度重视的能力。
    
    本文一开始便说明,我是法史学科功不可没的讴歌者。但也不应隐讳,我总觉得,法史学科当前的要害问题是,古为今用、匡时济世的吸引力太过缺乏。在我们学科的现状中,古代"治国安邦"的古代语言的确够多了,这个"多"当然是天经地义的、天造地设的、不可或缺的;问题在于,能为当今"匡时济世"的现代语言的确太少了,这个"少"恐怕就是缺乏"吸引力"的症结所在。
    缺乏"吸引力"的原因既然是因为我们尚不善于向国家提供古为今用的建设性的"济时策",那末,第一,我们法史学界有没有能力向国家提供"济时策"呢?第二,现在很少见到向国家提供"济时策"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我想,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第二个问题有内因也有外因,内因是主要的。这两个问题,杜甫似乎早就回答过,杜甫认为,古代那些隐士们"岂无济时策,终竟畏罪罟。"时代不同了,我们的条件好多了,我们法史学界都是专门研究治国安邦的,"岂无济时策"!何况古今的思想禁区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呢,只要我们进一步确立 "匡时使命感",提倡"文章只为匡时著","济时策"的佳著不断涌现,我们学科就会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
    
    2.法史学科最具"创造性"的创新之路
    
    本文所说的"创造性",仅仅是指法史学科在挽救法律领域艰危时局的过程中,为使中国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的法律特色或法治方法达到中国化和现代化,而作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提出创见性的思想策略。
    
    这一"创造性"研究,既是法律史学家至高无上的学术使命,也是历史交给研究法制和法律思想的历史学家最艰巨和最崇高的历史使命。这一使命的艰巨程度虽然不可言喻,但是最终还是可以实现的。我在上面说过:"今古再相接,中华法系苏!"理论上说,当然无可置疑;实践上说,谈何容易。理论上,如果能把今与古相接起来,处于危亡之际的中华法系,危矣乎?就可以转危为安;亡矣乎?也可以起死回生。诚然,我所说的"今古再相接"出自李白的"今古一相接",李白把"今古一相接"描写成瞬间的飞跃,其实这才是他应该叹息的"难于上青天"。然而,在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上,见难就可以思迁吗?我不认为憧憬"今古再相接"就是空想主义者,相反,我认为上述"创造性"定义中所说的种种"创造性",其实质若以一言以蔽之,就是"今古再相接"。我认为,我是一个现实主义者,"笔海实求嗟实求"(本步韵诗的第六句)就是明证,我总是对现实自言自语地发问:天天都说现代化,为什么对中华法系就不可以作些现代化可行性研究呢?天天都在课堂讲特色,为什么对"舶来论"就不去作些质疑呢?既然今与古中断了,为什么不可以先将现代和近代的政治菁英邓小平和孙中山的"一国两制"与"四权五能"学说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模式呢?而且,我还从另一角度自言自语地发问:假如近现代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都让"舶来论"去充斥,中国传统特色既不能继承和发展,又会不会逐渐消失呢?假如中国传统特色不能发展又逐渐消失,中国法律史学科讲到最后剩下的还有什么?!
    钱大群教授1989年为研究生开设"唐律与中国现行刑法比较"课程以及后来出版的同名专著,一马当先地向"创造性"研究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乔伟先生当时评价说:"钱大群同志另辟蹊径,取唐律与我国现行社会主义刑法进行比较研究,在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探索其异同,这可以说是中国法制史研究中的一个创举。"的确,是创举,我认为也是我们探索法史学科最具"创造性"的创新之路的先声。当然,同时又是我这首"步韵诗"的第三、四句要向饶先生诉说自愧不如昔日在燕园同窗的几位朋友的文艺创作素材。可以预料,今后必定有好几代人,包括学者和立法工作者,在钱教授为这一课题研究所开拓的刚刚迈出第一步的工作上,前赴后继,再接再厉,作出更为辉煌的成绩,直至中国刑法的中国特色古今相接起来为止。由此观之,这不就是"中华法系苏"的工作之一吗?"中华法系苏"这一憧憬是空想主义吗?
    我们的历史使命任重而道远,绝非一代人所能完成,但是每一代人都不应辜负历史所赋予的使命,作出自己这一生应有的贡献。当然,单枪匹马的力量是有限的,应该提倡团队意识。有人问,为什么大学的教师很难承担一些重大的项目,有人说,大学的老师就是散兵游勇,大家都搞自己的那块,大家都不想联合。所以我想借此机会向我们法史学会呼吁,应该在学会下设若干重大课题的研究机构,以形成我们的团队意识、团队力量和团队网络,这样的话,对于某些困难很大、任务很重的项目,攻坚战的声势和效率可能更加理想。
    
    
二."器识端凭务实求"

    
    [提要] 如果说,"文章只为匡时著"重点是谈"学术使命"和"创新之路",那末,"器识端凭务实求"重点是谈"学术态度"和"成功之路"。
    
    我从俞荣根教授的著作中获悉,他们这批学者年轻的时候,曾互相约定:"板凳可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字空。"难怪这批学者现在个个都成了当代法史学界承前启后的中坚。今天学习饶先生"器识端凭务实求"的遗教,除了要继续发扬光大法史学界"板凳可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字空"的优良学风和优良传统外,我认为还应深入一步探讨"器识端凭务实求"所含的哲理。如果说,"文章只为匡时著"重点是谈"学术使命"和"创新之路",那末,"器识端凭务实求"重点是谈"学术态度"和"成功之路"。由此可知,饶先生诗中的第五、六两句,意义是连贯的、辩证唯物的。匡时济世的才略胆识,来源于对时局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实事求是的研究,又是最后作出的"济时策"永立不败之地的保证。在纪念饶先生逝世一周年的时候,值此再作代序的机会,我应该再一次地感谢饶先生送给我们两件珍贵的礼物--诗中颈联这两警句就是望远镜和显微镜。如果说,从匡时济世的高度看问题非有望远镜不可的话,那末,想要做到实事求是就非有显微镜不可。
    
    
三.饶师对我"和诗"的观感与嘱咐

    
    饶先生的"赠诗"作于一九八七年,我的"和诗"作于一九九九年。饶师收到我的"和诗"时,曾来电勉励和嘱咐说:"这是一首好诗。但因所引典故较多,宜加注释。"
    现在看来,我对"文章只为匡时著,器识端凭务实求"这联最关键的警句,其实并没有"和"好。"燕园传统学传统,笔海实求嗟实求",的确有如本文一开头便说的"自非旷怀士",思想境界是不够积极的。但愿读者看出,我在今天这篇代序中,思想境界已经有所提高,切莫受到"和诗"的影响。幸而"和诗"自叹、自愧的词汇虽多,毕竟没有冲淡我在结句所表达的晚年仍为匡时而著的志向:"若问老来何所好,触墙八字当新猷"。"八字"者,"八字宪法"之谓也。
    为了完成饶师当年的嘱咐,今对旧作"步韵诗"增加注释如下:
    1."未名今忆未名游":第一个"未名"是自称、自喻和自叹,第二个"未名"是指未名湖。
    2."孔道每输曾子释,马门常逊郑君俦":借喻自己虽然有幸成为饶鑫贤老师、张国华老师、肖永清老师、蒲坚老师的门生,但才华和成就比起昔日同窗的段秋关教授、李贵连教授、钱大群教授诸朋俦来说,自愧望尘莫及。上句语出《论语·里仁篇》的"曾子曰:夫子之道……"。下句所说的东汉马、郑,与上句所说的孔、曾,都是借指师生关系。
    3."触墙八字当新猷":古谚云:"郑玄家牛,触墙成八字。"白居易也有"郑牛识字吾常叹"之句。所以我借用"触墙八字"比喻我晚年之所好,不外是研究"'一国两制四权五能'八字宪法"而已。
    
    一九九九年所作的《七律·步辛咸先生韵》原文如下:
    
    
    
未名今忆未名游,孤负吾师期望稠。
    孔道每输曾子释,马门常逊郑君俦。
    燕园传统学传统,笔海实求嗟实求。
    若问老来何所好,触墙八字当新猷。

    
    
    [附]:饶鑫贤老师一九八七年的赠诗及条幅:

    未名烟雨忆同游,
    最是高才意气稠。
    问难每惊抒创见,
    论诗常羡服朋俦。
    文章只为匡时著,
    器识端凭务实求。
    喜报岭南桃李盛,
    临风额手祝新猷。

    
    作者:
    刘恒焕:1981 -1982年是中山大学法律系派往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的教师,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