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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人间四月天
—林徽因与法学所

作者:聂秀时
2003年的一个初春时节,景山脚下的一个安静的院落,昔日的北大地质馆,今日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一批尊贵的客人相聚一堂,举行演讲会。主讲人是荷兰人权大使琼斯(Renee Jones-Bos)女士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王家福教授。应邀前来的,除荷兰的官员们外,还有京城的一些为人权奔走的学者。这场别开生面的演讲会由法学所所长夏勇教授和荷兰王国驻华大使贺飞烈(Philip de Heer)先生一起主持。
     演讲会的主题是“人权与社会发展”,但琼斯女士和王家福教授除了阐述双方的人权立场外,围绕的都是人权与结社自由。这大概与中荷“社团与法律”的合作项目有关。主讲人话音未落,夏勇教授便恭请一位的特殊客人——梁从诫上台自由评论,并作为“梁启超先生的仰慕者”,对他的身份、身世作了充满深情的特别介绍。梁老先生,这位活跃的民间社团人士,组织了中国第一家完全民办的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为环境保护事业积极奔走呼吁,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对于这个以天下为己任的学者,我们这些听众怎能不满怀崇敬呢?尤其在获悉梁从诫先生是赫赫有名的梁启超先生的后代时,我们都不由自主地热烈鼓掌,以此来表达我们的敬仰与怀念。
    
     梁启超先生,一个时代的伟人,他的文章,对同代人乃至今人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是他的政论,更是很多法律学人的挚爱。他的名句:“道莫善于群,莫不善于独。独故塞,塞故愚,愚故弱;群故通,通故智,智故强”,在这里,似乎为我们今天所讨论的社团问题提供最好的注脚。
    
     梁从诫先生的父母,梁思成先生和林徽因女士,之于法学所,又有着另一番特殊的意义。法学所办公楼的设计,一直是我们引以为豪的:“这是梁思成先生的作品”――我们一直向客人们津津乐道。可是,今天,梁从诫先生告诉我们,这栋古朴的青砖楼,“不是我爸爸设计的,而是我妈妈设计的”。听到这些,我的心里悠悠然地生起了一种别样的情感。林徽因,林徽因,------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恍惚间,我们仿佛回到了那个充满苦难、激情与浪漫的年代!林徽因、梁思成,他们的故事,曾经让多少人唏嘘不已。法学所,这个似乎只有严肃思想弥漫的地方,陡然间,竟也被赋予了一种别样的情愫。这里,不只有属于冬天的灰色!我竟忍不住就想要品尝那春天的串串红带来的喜悦。品味着身边的温暖,我不禁感叹,又见人间四月天,竹子又发芽了!
     这真是一种奇特的、带有某种宿命的历史安排。一群燃烧着法治激情的学者,捧读和谈论梁启超的著作,住在他的儿媳设计的大楼里,请他的老孙儿上台讲人权。我想,即便是法治国家尚未建成,饱经磨难的林徽因和两位梁老先生,大约也可含笑九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