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谢伏瞻院长、信春鹰副秘书长、李培林副院长、陈甦所长,尊敬的各位老前辈、法学所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很荣幸也很高兴在出席“法治中国与学术责任——新时代中国法学体系建设研讨会”。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以及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建所6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今天研讨会的专家学者和法学研究所的老师、同学和学友们表示诚挚问候!
法学研究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悠久的研究所之一,是中国法学理论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建所60年来,法学研究所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促进中外法学交流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取得了辉煌成绩。其中以下几件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一,1978年12月6日,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李步云先生在《人民日报》发表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在当时还是属于理论禁区、政治禁区,这篇文章吹响了法学界思想解放的号角。
第二,1980年11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由法学所组织撰写的题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的特约评论员文章。这篇文章明确指出了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这一历史性审判中蕴含的现代法律原则:司法独立、司法民主、实事求是、人道主义和法律平等。这是“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党中央机关报对现代法律原则的第一次重要概括,充分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
第三,法学研究所发起了每年一度的国际性研讨会,有力地推进了中外法学交流与合作,向外国讲述中国法治故事的同时,也了解和借鉴了外国先进的法学思想和法学理论。
第四,在传统法治文化方面,刘海年、杨一凡等老师利用法学所珍贵的史料,深刻系统阐述了中华法治文明,为我们树立中华法治文化自信奠定了坚强的理论与学术支撑。
第五,在新兴学科建设方面,法学所也一直走在学术界的前面。比如在知识产权领域,郑成思先生是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的奠基人。进入新世纪以后,在网络与信息法学方面,法学所也成为重要的研究重镇,是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的秘书处单位、会长单位,为新兴学科、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第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法治理论体系的建构过程中,法学研究所作为法学领域的思想库作出了杰出的贡献。现在许多的理论范畴、理论表达方式都有法学所的痕迹。
第七,为全面依法治国发挥着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先后有9人次到中南海作法制讲座、到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作专题讲解。这是其它法学教育单位不可比的。王家福先生在1996年作的《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专题报告,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作出了突出贡献。在此之后,法学所还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提供了一系列理论论证和决策建议。
从建所之日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中国法学会就有着密切的、特殊的缘分。法学研究所是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同志的亲自关怀和提议下成立的,而董必武同志就是中国法学会的第一任会长;法学研究所的首任所长张友渔先生是中国法学会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并先后担任过中国法学会的副会长、会长和名誉会长。老所长王仲方先生后来也担任了中国法学会的会长、党组书记。王叔文、王家福老所长也担任中国法学会的副会长。上述同志为法学会的发展、壮大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过去的五年里,王乐泉会长和中国法学会党组十分重视与社科院法学所的合作。目前,前所长李林担任中国法学会的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法学所的多位同志担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以及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负责人;法学会与法学所也曾多次协同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比如说,2014年,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前,我们开展了三个多月的调研,向中央领导机关提供了两份专家咨询稿。还有去年我、李林等同志进行了两个半月的调研,形成了关于宪法修改的理论论证和具体建议。所以说,法学所和法学会两个智库携手起来就可以做很多重大事情,能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法学界应有的贡献。
60年的携手合作,我们双方建立了真挚而深厚的友谊,积累了丰富经验,我相信,进入新时代,中国法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一定能够继续秉承优良的历史传统,共同推进中国特色法学体系建设,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学理论体系的建构,共同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