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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谦在“改革开放四十年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会议上的讲话

12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京召开“改革开放四十年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祝贺王家福教授荣获改革先锋称号。孙谦副检察长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张军检察长向王家福先生和法学所表示祝贺和敬意。他表示王家福先生是我国享有国际声誉的法学家之一,是新中国民法学的开创者和领路人之一,是最早主张实行“依法治国”的学者之一,是国内最早从事人权研究的学者之一,是法学研究工作优秀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作为“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荣获改革先锋称号可谓实至名归。呼吁法学界同仁学习王家福先生的品格,传承他的学术,弘扬他的精神,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尊敬的各位专家、各位同志,大家上午好!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王家福研究员被誉为“推动依法治国理论创新的改革先锋”,这一殊荣可谓实至名归!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骄傲,也是中国法学界的光荣!请允许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张军检察长向家福老师、向法学所表示热烈祝贺和崇高敬意!

家福老师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参与国家立法工作超过半个世纪,是“中囯法学界的一面旗帜”,是我国享有国际声誉的法学家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在法治建设和法学繁荣的每一个重要节点上,他都起到了重要而积极的倡导和推动作用。

——家福老师是新中国民法学的开创者和领路人之一,对我国民商事立法做出了杰出贡献。1978年底,他就主持撰写报告,向党中央提出尽快制定中国民法典的建议。八十年代,家福老师参加了《民法通则》起草工作的全过程。

——家福老师是最早主张实行“依法治国”的学者之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家福老师和法学所的其他同志合作,在全国各地就“民主法制问题,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报告上报中央,报告中的重点问题是:禁止非法拘禁,禁止刑讯逼供;废除有罪推定,实行无罪推定;保护被告的辩护权,实行有利被告原则;保证法院公开、公正行使审判权等等,这都是“文革”之后、改革开放 之初我国法治面对的和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家福老师两次在中央政治局做法制讲座,辅政建言,倡导将“依法治国”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1997年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1999年写入《宪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学术支持。

——家福老师是国内最早从事人权研究的学者之一,推进党和国家有关人权事业的重大决策,为新中国的人权研究和发展开创了新局面。1992年,他组建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是全国最早的人权研究机构。这个中心已经发展成为国内人权法律问题的重要研究阵地,与多个国外人权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举办过多次有关人权冋题的国际会议,出版了一批高质量的人权学术著作。

——在法学研究工作方面,家福老师是一位优秀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他曾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为法学研究的全面建设和发展殚精竭虑。家福老师还长期担任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等学术团体的领导职务,担任“国家社科基金”法学评议组的召集人,带领全国法学学者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动了我国法学研究事业的蓬勃发展。

家福老师从事法学事业超过六十年,他学问精深而虚怀若谷,求真务实又能与时俱进,不遗余力提携新人,爱惜人才,尊重人才,与人为善,正直精邃,不媚俗盲从,坚守学术良知,明辨是非善恶,是法学界当之无愧的典范!

我们要:学习他的品格,传承他的学术,弘扬他的精神!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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