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起点上的中拉合作:有利条件与制度性约束

作者:袁东振

 

 

 

首先感谢莫纪宏所长的邀请,给我提供了和来自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交流的机会,也提供了一个和拉美朋友重新相聚的场合。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也愿意就这个机会,就当前中拉合作的一些问题,特别是中拉合作的有利条件和制度性的约束,跟大家做一个交流。也给将来中拉法治合作提供一个素材。

刚才在开幕式致辞的环节,几位嘉宾都提到了当前中拉合作的一些情况,做了一些标志性的提示,他们说的观点、事例、成就我都同意,在此我不赘述。我想强调两点,强调处于新起点的中拉合作的两个基本特点,第一个是合作水平确实是达到了新的高度,中拉合作重要性进一步凸现。第二个是中拉合作中出现了过去没有有过的新难题,出现了过去不那么明显的新挑战。我的发言想强调这两点。

关于中拉合作的有利条件有很多,但是我想以下这几点是更重要的。第一是深化中拉合作,是双方发展的需要。中拉都是发展中国家,双方合作有利于双方的进步、发展,有利于造福各国人民,这是中拉合作发展的一个根本动力。

 

第二是中拉合作已经超越了双边合作的范畴,而且有了更多的国际意义,中国和拉美国家是新兴国家的重要代表,巴西是金砖集团成员,和阿根廷、墨西哥一道都是G20的成员,在国际事务中影响越来越重要。中拉合作不仅有利于维护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共同利益和权益,也有利于扩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

 

第三是中拉合作可以推动南南合作。现在南南合作意义越来越凸现。特别是中拉能够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2030年日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开展广泛合作,发挥一个示范的作用,推动南南合作。

第四是中拉合作有利条件是有利于构建一个多元的世界。刚才各位专家都提到了,美国特朗普执政后实行单边主义,在拉美地区奉行新门罗主义,加大围堵中国力度,中拉合作不仅可以有效对冲美国单边主义,也有利于建立一个多元的世界。这四个方面既是中拉合作重要性所在,也是中拉合作进一步提升的有利条件。

我们都知道中拉合作已经迈上新台阶,但也出现了很多需要破解的难题。上周我随一个团出访拉美,有一些新的体会和新的收获,感觉到中拉合作确实存在而且不断出现新难题和新挑战。

第一个是多而不精。刚才马援局长和李培林院长都提到了中国和拉美国家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等等,这说明中拉政治互信进一步巩固,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与此同时,仍有一些拉美人,在政治制度、在中拉关系问题对我们还是有一定误解和误读。中拉合作目前来看主要是基于经济上的实际利益,战略合作内涵虽然不断丰富,但是仍过于笼统和模糊,双方从总体上看缺乏实质性的战略合作。

 

第二是大而不强。中拉贸易2000年突破百亿,2018年突破三千亿,提升速度非常快,直接投资从无到有,到达几千亿美元,体量看起来不小,但是仍显点大而不强,尤其是跟美国比起来,大而不强的特点还是更明显。几年前美拉贸易已经突破8000亿美元,而中国和拉美国家贸易额目标是2025年力争到达5000亿美元;美国与十几个国家签订贸易协定,中国目前为止与三个拉美国家签署了类似;拉美国家每年从美国获取的侨汇收入就高达700亿美元,在美国的拉美移民约5000万,而且美国与拉美国家政治制度、社会形态比较接近。

第三是广而不深。除了经贸领域的合作,中拉其他领域合作不断有新收获,政党交流、政府、社会组织、人文、高校、学者交流越来越多,民心相通也有新收获。但是中拉合作仍然有广而不深的特点,经贸方面仍有有摩擦,在制度、意识形态、价值理念认同方面还有一些障碍。双边合作主要集中在浅层面的经贸领域,还未达到真正的融合。

 

第四是动力不足。“一带一路”倡议为中拉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新的平台,倡议得到拉美国家积极响应,目前已中国已经与19个拉美国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但该地区一些大国对于签署“一带一路”协议或多或少还有疑虑。此外拉美地区政局的变化,影响了拉美和加勒比共同体的正常运行,给中拉整体合作造成一定消极影响。。

要破解中拉合作的难题,第一,最重要的方面是破解制度方面的制约。第一是制度认同方面的制约。中拉制度认同仍有一定差异。拉美国家建国已经两百年,其基本政治制度是在仿照美国和欧洲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很多拉美人都认为欧洲和美国的政治制度是理想、完美的制度。目前拉美人对中国经济增长奇迹充满羡慕,未来对我国政治制度的认同也会提高,但是总体上来说拉美国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模式缺乏了解。有位阿根廷学者说过,对拉美人来讲中国政治模式不具有吸引力,这可能代表了一部分拉美人的观点。

第二,制度认同相关的是意识形态和价值观认同的约束。拉美地区不少包括学者认为,拉美分享着美国和西方价值观,对中国价值观认知度比较低。将来需要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认同方面多做工作。

第三,制度差异衍生出来的制约。中拉制度方面的差异,拉美人对中国发展道路的性质,对中拉经贸的模式有些误读,可能对中拉合作产生一些隐性的约束和制约。

第四,中拉制度差异还会造成对双方利益的误读,进而制约中拉合作。因为中国和拉美国家在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价值观认同上存在一定差异,少数拉美人在民主、人权、台湾、香港等问题上对中国仍有某种误解,这可能对中国和拉美地区合作产生一些影响。

还有司法制度差异对中拉合作也造成一定制约。我不是学法律专业的,不敢对拉美国家法律制度妄加评论。但我曾在拉美一些国家学习和工作过,有些个人的感性体会。拉美国家法律制度很健全,人们法律意识很强,非常重视法律程序,但是效率较低。中国和拉美国家这种法律制度和效率上的差异也会对中拉合作产生一些影响。

我特别想强调一下教育制度的制约。民心相同、人文交流应该是两个地区交往的最基本内容,这是中拉增加相互了解、相互认识的基本条件。现在有意愿去拉美国家学习的留学生越来越多,中拉在学历认证方面不畅通,这对中拉人文交流、中拉合作产生了明显的消极影响。

既然中拉合作有这么多制约,中拉各界包括中拉双方的学者,应该想办法破解这些制约,进一步提升中拉合作的质量,提升中拉合作的水平。首先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推进中拉合作全面深化。第二要增加相互了解。中拉合作的很多障碍、挑战归根到底还是缺乏了解、缺乏相互认知造成的。第三要扩大双方的交流,包括人文方面的交流,为中拉其他领域的合作奠定基础。民心通则万事通,假如说中拉在某些问题上有一些不同的理解,这个没有关系,只要我们能对对方的历史、文化、社会传统有了足够了解后,这种误会、误解甚至矛盾会自然而然地消失了。我想这也是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重要意义之一。我也希望今天的会议有助于中拉学者在促进中国和拉美合作方面贡献出我们的思想、贡献出我们的智慧,谢谢大家!

 

 

 

 

 

 

作者:袁东振,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本文系作者在“中国—拉美国家国际法治论坛”上的主旨发言,根据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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