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庭审行为规范研讨会
2003年11月26日晚上,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办的《中国法庭》——法官庭审规范研讨会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曹三明教授,以及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主任樊军,《中国法庭》总制片人张晓女士出席了会议。会议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会上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体现了条同学们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关心。
王晨光院长讲话: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欢迎国家法官学院的领导和老师,也欢迎《中国法庭》的总制片人张晓女士,欢迎所有参加今晚这个盛会的同学和朋友们,欢迎大家!希望今晚大家确实能有所收获,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我们今天这个活动是《中国法庭》一个教学片的展示,这个教学片的制作刚才主持人已做了简要的介绍,我今天要说的是这样一个教学片对于我们现在中国法制发展起了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大家知道中国的法制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已有20多年的历史,在这20多年的发展中,中国的法制发展经历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过程:我们由把重点放在立法逐渐转向把重点放在执法上,在我们把重点放在执法上的时候,我们提出了司法改革的问题,我们把司法改革的焦点放在司法机构一个最关键的部分,就是法院。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个转变?这实际上也表明我们国家的法制在不断的深化,不断进步,走上了一条正确的道路。如果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建立的话,首先看他有没有法院。而改革开放的时候我们主要进行的是立法,但立法以后法制是否就建立了呢?现在我们的答案是:有了法律未必就依法办事,有了法律不一定就能建立真正的法制。怎么能够真正建立一个法治国家呢?要让法律“活起来”。法律怎么“活”?法律写在书面上是一种文字,一种规范,要让他“活”起来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通过一定的机构,通过一定的职业人员,能够用它来衡量一下我们的行为,衡量一下我们整个社会的认识,衡量一下当下政府的运作是否合法。因此就要有一个机构,有一批人,把数目上的法律文本作为一种衡量我们行为,规范我们社会的尺度,我们对所有的人,所有的机构都要用这个尺度。但我们也知道权力是容易自我膨胀的,容易不受约束的,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被证明是一个客观现象。政府的自我定位在政府比较清醒比较谨慎的时候就定的比较好,但是,在社会发生变化的时候,会有各种各样的因素加以干扰,使得政府行为可能不一定按照法律规范运行,这就是现在存在的一个问题:法律上规定的公民和一般组织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这些都是法制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很自然,我们在寻找一个相对独立于立法和行政以外的机构,一个独立于社会之上的机构,这个机构就是法院,司法机构是否把法律落到实处,能否真正用法律规范这个社会,成为任何一个国家在法制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中国正处在这个阶段。上个月,从山东来了一个盲人,农民,他作为一个盲人,一个农民,享有国家对他的保护,残疾人可以免交各种税费,但在很多地方他们仍要交,比如没有劳动能力仍然让他们交纳土地税,仍要交纳农业税,这是不合法的,这个盲人现找村里,直到乡里,县里,一直找到省里,都没有解决,后来他想到有一个法律,他拿着法律到县法院打官司,这个官司的结局是他赢了。法官法院在这样一个弱势群体面向政府的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当减免他的税,应当将已交税款退回。后来这个盲人成了当地一个名人,成了一个新年代的“赤脚律师”。这个案件很具有典型意义。
中国的法制怎么发展?中国的法制需要我们设立各种各样的法律机构,但更重要的是让法律在中国社会扎根,特别是规范我们的政府机构,也是用它来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利。我举这个例子在于说明法院在法制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在这样一个情况下我们中国的法制需要在哪些方面发展。我们提出司法解释,我们提出司法界的很多问题,比如司法腐败,但不可否认,我们这个社会发展过程中有阴暗面。法院作为国家宪法赋予依法独立行使裁判权的机构,如果我们把法院的地位真正提高的话,法院的作用在我们法制过程中真正体现出来,我们要作的还很多。在这很多工作中,《中国法庭》这样一个项目应当起很大的作用。更深层次的理论探讨我不再多说,我只想指出的一点是:我们虽然遵循大陆法系的传统,我们没有判例,但案例确实是存在的。最高法院也定期公布一些案例,案例对于我们的司法实践,对于法律的细化,深化,甚至对于我们的法律进步都有很大作用。我们有时候看到一些新的领域中,比如民法中的隐私权问题,精神赔偿问题,我们看法院在判决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四个解释。
从中国法制一开始,从粉碎“四人帮”结束“文革”以来,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案例就是对“四人帮”的审判,当时是对全国直播,这起了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法院这样一个在“文革”中被砸烂的机构的威信重新树立起来。法院怎样去处理所有的社会问题,这是非常敏感的政治问题,通过这样的审判让全国人民看到了,同时也教育了中国司法机构中的法官。当时,法官地位很低,这就告诉他们要进行审判应当怎么作。我们在法制道路上有各种各样的案例,王海打假的案例,使全国老百姓一下子认识到我们还有这么多的权利,可以通过法律来主张我们的权利,保障我们的权利,也使我们看到了无论政府的地位多高,他们也要负法律责任,也要按法律办事。所以,没有法院,没有法院的案例,中国法制不可能发展到今天的程度,要通过进一步的努力使中国法制更进一步。从这个意义上,我也预祝《中国法庭》这个项目取得更大成功。
今天也欢迎所有的同学们朋友们提出你们的评论,你们的看法,使他们更进一步改进这个项目,使我们的认识更进一步深化,同时努力把中国法制推向更进一步的发展。
谢谢大家!
观看三个真实案例,过程大约一个小时三十分钟。
曹三明副院长:
谢谢各位同学,老师,我和我的同事到清华来感到非常荣幸。我们把《中国法庭》带到清华来,不仅仅因为我和王晨光院长使同学,更重要的是我对清华有一种崇敬,对清华学生的钟爱,清华的学生是最优秀的,所以我把我们的产品拿来供大家观摩,来给我们提意见。
刚才同学们看到了三个案例,需要大家帮我们改进。我们为什么要搞这样一个系列片呢?一,我们基于法官培训的需要。国家法官学院主要培训在职法官,那么在职法官有多少呢?31万人。二,为了适应预备法官的培训。通过司法考试被法院录用了,最高法院规定至少要在法官学院培训一年。在座的各位如果通过了司法考试,并被录用了,也需要到法官学院培训一年。三,利用法官学院的资源,为我们的大学教育提供一个教材。总之,利用我们的资源(每年全国法院一审的600多万案例),从中选出最典型的案件,就是法官感到难以处理从,也就是英美的判例,把它在法庭上录下来,进行编辑,提供给法官,预备法官和大学生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让案例教学提高我们法律工作者的素质。大家知道法官判案是通过证据认定事实的,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这遇到两种情况:一,法律有明文规定,这种情况也存在两种可能,有两个以上的法律规定;二,法律无明文规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情况大量存在,刚才的“大浴缸”案件就是这样的例子。法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这正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拿出来供大家讨论。
此外,在大陆法系主要是论述教学,而在英美法系主要是案例教学。中国自从清末以来一直都是大陆法系的教学模式,但现在不同了。25年来我们不仅引进了大陆法系的法律,而且引进了大量英美法系的法律,用原来的教学模式已经落后了,海商法,民用航空,特别是我们加入WTO以后,只有通过案例才能把握法律的精髓。这也是此项目的目的。
我们计划每周出一期,一年52期,形成体系,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樊军:清华的师生大家好!很荣幸来到清华!
刚才我们院长也谈到了这个项目的目的。我们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已经制作了几期,但还很不成熟,以后要按照教学体系细化,深化,目前还没有形成体系,我们现在想听一听同学们的看法,不管是案例选择,还是内容的编排上,欢迎大家多提意见,以使我们改进。
生:我想问一下,这些片子在录制以前是否经过导演了?它与现实是否有很大出入?是否有人来拍了我就在程序上走的更正规一些?谢谢!
樊:没有!完全是法庭实录。拿刚才程序那个片子为例,海淀法院只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开庭时间,我们选择了一些案例直接过去录的,没有事先打招呼,一次成功。也许程序上仍有一些瑕疵,但都是真实的。而法院看过片子以后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也有利于他们改进工作。
生:我是一名在职法硕,在检察院工作。刚才第一个案例,海淀法院引进了助理法官代替检察官,在某种程度上起了公诉人的作用,但这位置是否安排的不太合理?
樊:这只是海淀法院多年审判工作总结出来的一条经验,是他们觉得一个比较可行的方式,他们也请了许多专家论证,也得到了一定的认可,如果独任审判的法官来宣读证词,由我来审,还要由我来宣读证词,可能方式上不妥。所以设立了助理法官,至于位置的问题,这只是海淀法院的一种做法,如果其他法院有更好的做法我们会及时在《中国法庭》上反映出来,向全国推广。
生:我是法3的学生,刚刚接触法律,了解不多,我想问一下《中国法庭》的针对对象是谁?谢谢!
樊:刚才已经谈到了,主要三种人:一是法官,二是预备法官,三是大专院校的教学。
生:会不会出电视片,类似于《今日说法》等栏目?
樊:目前还没有,现在只是教学片,以后可能会有,那就会对大众开放播出。
生:在拍摄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隐私权的问题,比如刚才第一个介绍容留卖淫的审判,那你们是否征得本人同意了呢?
樊:是的,在每一个案件拍摄前我们都征得法院和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的同意。
生:你们有没有考虑到摄制会影响法官的审判,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辩护呢?比如说,有镜头对这我的时候我会说什么,没有的时候我会说另外一套?
樊:这个问题问的很好!可能会,但不一定。比如电视直播的审判,法官可能会考虑电视前坐着许多的法律工作者,专家,他也可能面临许多别的压力,这些因素也会影响审理呀?
生:我就专家点评的问题讲一下自己的看法。专家点评是否放在最后更好一些,因为放在之间的话,可能影响案件讲述的整体性,比如刚才的“大浴缸”案件?
樊:这个问题我们也考虑过,我们想的是由于案件比较复杂,所以就从中提炼出几个中心的问题,在影片放完这个问题后加以总结,最后让专家点评。这个建议挺好的,我们以后会加以改进的。
主持人:下面请《中国法庭》的总制片人张晓女士为我们讲几句!
张:非常荣幸有机会来到清华!你们的意见,不管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我们都欢迎,也欢迎大家跟我们常联系,多提意见!我们这个项目刚刚起步,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作电视的都知道一句话:“策划无止境”,电视是一门“遗憾的艺术”。《中国法庭》这个栏目只是一种形式,怎样能够给教学,培训提供一种帮助,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我们会继续努力,把这项工作作的更好!谢谢!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研讨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光临的领导,老师,也谢谢各位同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