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绝 五 首
哭叔厦(周枏教授字叔厦)
之一
少时同饮濑江水,缔交沪滨五七载。
音书断绝十八秋,庐州共事到衰残。
注:溧阳旧称濑阳,濑江贯通东西,下注太湖。此句表明同属溧阳原籍。我俩系上海暨南大学执教时相识,迄已57年。后因错划右派,彼此划清界限,不相通问者18年,直到安大时又共事至今。现今时兴数字化,姑且试用数字表明终身友谊。
之二
蛰存同是黑五类,惟君明哲能保身。
逸园老九乘鹤去,追昔抚今哭凋零。
注:解放前任教暨大时,与施蛰存、周叔厦比邻而居,地处逸园(昔所谓跑狗场)、复兴中路、陕西北路之交。解放后整风反右中我与蛰存皆被错划右派。今蛰存(99岁)与叔厦(96岁)相继以高龄谢世,老友凋零,不自禁涕泪纵横,失声痛哭,既伤逝者,行自念也。
之三
师生相恋组家庭,南昌路上得安身。
友瑜相夫称贤淑,生离死别两饮恨。
注:叔厦自青海退休赴沪,因与黄友瑜师生相恋,重组家庭,得幸移寓南昌路,友瑜以双重身份,侍奉贤淑。两年来生离而未能死别,一则饮恨九泉,一则饮恨沪寓,能不令老友慨叹不已?
之四
文章事业久钦仰,自惭不如常汗颜。
而今隔世两茫茫,从何质疑与问难。
之五
人生最需有“精神”,频年拳拳相服膺。
假我数年读《周易》,十年容能磨一剑。
注:毛泽东说:“人是要有点精神的”。多年来相互拳拳服膺。后二句借喻孔子习《周易》之语以自励。耄耋之年,不缀写作耳。
来源:安徽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