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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论坛第四讲:“南海问题及其解决”

2009年4月14日上午,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论坛第三讲在新会议室举行。院荣誉学部委员刘楠来研究员就"南海问题及其解决"问题进行演讲。

在演讲中,刘楠来研究员首先从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南海事件入手,对南海问题的由来和历史进行了介绍,并对目前的南海形势进行了概括和分析。他认为,南海形势可以用如下几点进行概括,即,岛屿被侵占、海域被分割,资源被掠夺,同时,对于航道控制的争夺在加剧。他强调,南海诸岛自古以来都是中国的领土,这一历史事实从汉代以来的历史文献均有记载。二战后我国从日本侵略者手中收回了南海诸岛,重新加以命名,并将其划归广东省行政管辖,充分显示了我国对于南海诸岛的主权。对此,南海周边诸国在相当的一段时间里是没有异议的,直至上一世纪六七十年代在南海发现丰富的资源,一些国家才提出了他们的权利主张,侵占了部分岛屿,挑起了同我国的领土争端。他认为,南海问题非常复杂,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问题,关系到南海诸国和东盟,以及美、日等国。刘楠来研究员认为,由于南海问题的复杂性,所以在短期之内是难以解决的,有许多法律问题有待我们学者参与研究,就南海问题的解决向国家建言献策。关于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法,他指出,无非是军事、政治和法律解决三种。战争手段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已经为当代国际法所禁止,我国又一贯实行和平外交政策,所以是不可取的。协商谈判是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方法,我国已经向全世界宣告要在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根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协商谈判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方针。所以,协商谈判是我国主张的解决南海问题的基本方法。法律解决是指通过仲裁和司法判决解决争端。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被认为有效的方法。我国过去一直不主张将涉及主权和领土的争端提交第三方裁决。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不是不可以考虑这一方法的。我们要研究它的可行性,并从现在开始为此做多方面的准备。

(法学所科研处聂秀时撰文,郑瑾摄影)